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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布」違反《基本法》?

2012.11.09


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日前接受《明報》訪問時,指摘民建聯提出修改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議事規則,限制議員提出修訂的數目,等同削弱議員監察政府的權力,是違反《基本法》的規定。我倒想問一問吳大狀, 沒完沒了的「拉布」,議會無法運作,又如何監察政府呢?正正因為「拉布」令議會癱瘓,民建聯唯有出手,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阻止「拉布」, 讓議會不會被少數議員騎劫。沒完沒了的「拉布」,令議會無法發揮監察政府的功能,那才是違反《基本法》!


民建聯今次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限制議員每項撥款只能提出一項動議,並不是要剝奪議員表達的權利,而是為了阻止沒完沒了的拉布。今次修訂只限制動議數目,但沒有限制動議內容,每位議員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在一個動議內表達多種意見,並且有足夠時間進行辯論。


如 果按目前的議事規則,不限制議員提出的動議數目, 只要有議員想「玩嘢」,提出大量瑣碎無聊的修訂,即使要得到半數委員同意才能處理,但也要逐項修訂進行表決,如果每次表決花兩分鐘,有2000 項修訂,便要花4000 分鐘了。由於提出動議毋須要預告,議員可以提完又再提,真的沒完沒了。


建制派只是被迫「迎戰」


在上 屆立法會接近結束時,激進三子為了阻止「填補議員出缺方案」通過,提了超過1300 項瑣碎無聊的修訂,由古巴講到北韓,由肺癌講到子宮癌,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地拉布,而其他泛民議員則默許這種行為,甚至提出「中止待續」議案變相拉布。其 後在審議政府重組架構時又重施故技,泛民議員不斷重複發問,回答的官員已經沒有補充還一直的問,又有議員問一些根本跟架構重組毫無關係的問題,立法會淪為 「口水會」,令議會陷入癱瘓,多項民生法案幾乎未能在會期結束前處理,市民對於這種沒完沒了的「拉布」十分憤怒。


在上屆立法會發動拉布的激 進議員,不斷揚言在今屆立法會內,會以拉布對付所謂「惡法」, 是他們先向建制派「宣戰」,建制派只是被迫「迎戰」,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以阻止拉布鬧劇。吳大狀請民建聯「收手」,倒不如吳大狀請泛民盟友「收手」,不要再 發動無休止的拉布,令議會無法正常運作,導致經濟民生議案無法通過。如果泛民承諾不再拉布, 民建聯願意撤回今次的修訂。又或者,如果泛民能夠提出一個方案,可以阻止沒完沒了的「拉布」,民建聯都願意坐下來討論。


立法會負有監察政府的責任,但並不表示事事阻撓,事事反對就叫做履行監察責任,應該「是其是、非其非」,但現在的泛民議員「是又反、不是又反」,令議會終日吵吵鬧鬧,立法會被市民批評為「垃圾會」。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刊於明報

立法會議員葉國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