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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狐狸扮虎威

2013.04.20


一代大儒錢鍾書在其小說《圍城》中說:「在大學裏,理科學生瞧不起文科學生,外國語文系學生瞧不起中國文學系學生…社會學系學生瞧不起教育系學生,教育系學生沒有誰可以給他們瞧不起了,只能瞧不起本系的先生…」。


這是「文人相輕,自古皆然」之謂也!向來少沾國情劣習的香港又是何境況呢?行內外的人怎樣看我們?


年前曾寫過一篇文說,會計師﹝也稱核數師﹞多有感受過被人瞧不起的不快經驗。許是早便被人看穿,此行人徒有大志,當面臨《平貴別窑》之境,「家中只餘白米三升」來與妻話別時,腰還挺直得多久?


素聞政府部門中人是立場公允且是以善意為人民服務的,遇事講道理而不興動輒拍驚堂木,例如稅務局的「局訓」就是「治稅以法,服務以誠」。但觀乎最近與某「派糖」相關部門交手一事,卻令人十分氣憤,直覺得若要爭番啖氣的話,非要站到「反政府」陣營中去不可,真氣人!


月前接一個小規模NGO的審計業務。此類業務過去多年來都一直有做,不覺得有什麼難處理之處。唯一要克服者是限期迫近,需加班加點才成。


此機構申請了一項由政府監管的與社會活動有關的基金,年終遂有按指引找核數師審計的需要。


核數師一向都是按公會的有關審核準則4400號的標準做的,此準則簡稱Agreed upon Procedures﹝按協議程序辦﹞。因為此項審核準則并不完全等同審計準則,故正式審計的一些要求并不全部都在此應用,例如應收、應付賬項的確認等。審核報告對此也有對應性的說明,指明若是按正式審計標準來做的話,會有不同的結論,以免令閱者誤會。


有關政府組織對NGO也有一定的監管程序,故對核數師的審核報告也有一定的要求。但以筆者長期處理過此類工作的經驗計,未有見過如本文所述之情況。


有關政府機構負責人要核數師在報告中用上如下字眼:


﹝核數師﹞ensured all income and expenditure items are approved by the Committee

即是說核數師執行了審核工作後,已確證所有收支賬項已全部經機構負責班子批准。


這真是強人所難!因為第一,眾所周知,大部份的審核或審計都是以抽查為本的,不可能全部賬項都審,否則成本甚高,恐怕機構也難以負擔。第二,既然審核是以4400準則進行的,除非在委任函中清楚說明由雙方協議好應展開全面審查,一項不漏,否則要核數師作出有如已作全審而未發現有差錯的結論,是有違4400準則精神的,也就是不符雙方約定之旨。


政府機構的代表在知悉核數師不願在報告中用上此語句後,竟然大發雷霆,并謂此等Guidelines上有提及的字,一隻也不能改!核數師要求在ensured後面加上 so far as we can see 以表示盡其所知和所見而言,未見到或未納入抽查範圍的便不能算數。此君也強烈地表示不接受,并說這些字眼是「律政司」規定要用的,誰也改不了!


核數師覺得奇怪,到底編寫審核報告是該由誰話事?如由律政司話事,那核數師扮演的是什麼屁角色?用什麼字眼也要遵從律政司早有指定的,不符事實也改不得,這律政司也太霸道了吧!先不質疑這算不算是對我們專業工作的干涉,核數師的independence已因此而受侵了!犧牲或被剥奪了independence,核數師還有什麼面目見人?如此人所說可以成立,以後核數報告便不會再見到有保留意見﹝qualified opinion﹞了。


筆者估計此君只是怕麻煩,或未夠料去向其領導細說其理,於是抱着可欺便欺之心死撐,并抬出「律政司」之無上權威以效狐假,以為小小核數師必定聞風腳軟,俯首聽令了。


唐代詩人王昌齡有「但得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渡陰山」之名句。確定此文題,參而用之,定為「不教狐狸扮虎威」亦十分合適且極「煙士披理純」也!

幸好,最終也說服了此君。


公會猛人曾問,際此四十周年之慶,對其未來的服務有什麼新期望?筆者覺得,以此文提及的範圍,若能由會方出面,與有關部門展開誠懇對話,update一下其相關的會計和審計知識,互相了解立場和操作準則後,有望減少矛盾,則同人幸甚矣!


附記:四月六日一文刊出後,高兆楨﹝前誤作「徵」﹞來電相認。逾四十年不見,竟可如此重逢,真奇!


 

刊於信報

香港執業會計師 馮培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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