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低收入家庭生活補助計劃

2013.12.03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及福利事務副發言人張芬蘭今天早上,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提交民建聯的低收入家庭生活補助計劃建議書。張局長對我們建議高度讚賞,並表示建議與政府支援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原則不謀而合,當局會詳細研究我們的建議書。


針對香港的貧窮問題,民建聯去年促請政府推出「低收入家庭生活補助計劃」,建議在現有綜援制度以外,建立第二層社會安全網,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改為「低收入家庭生活補助計劃」,讓未符合綜援資格的在職貧困家庭,可獲得適當的經濟援助。「低收入家庭生活補助計劃」的具體細節如下:


計劃詳情


1. 民建聯建議,讓沒有領取綜援而投入勞動市場、收入偏低的家庭,通過入息和資產審查之後,每月領取基本資助1,200元的生活津貼,受助家庭中每名兒童或長期病患者,另獲發500元津貼。

2. 設有入息及資產審查;建議採用學資處的入息審查機制,而資產審查則採用公屋輪候冊的審查機制。

3. 受助家庭的工作成員合計每月最少工作140小時,或每星期35小時;而單親家庭的工作成員則為每月70小時或每星期18小時。

4. 單親貧困家庭在計算「調整後家庭收入」*時,獲寬鬆處理,即分母加2。

5. 若選擇以個人申請(非以家庭為單位),通過入息和資產審查後,可獲資助600元。


*參考學資處現行「調整後家庭收入」公式的計算方法


低收入家庭生活補貼

簡介


入息限額


學生資助辦事處的入息審查機制,不超過「調整後家庭收入」上限,便可獲資助

資產審查


公屋輪候冊對申請人的資產審查

住戶內工作成員合計每月工時要求


每月最少工作140小時,或每星期35小時#;單親家庭的工作成員則為每月70小時或每星期18小時

津貼的設計


貧困家庭的「調整後家庭收入」若不超過上限,則每月可獲基本津貼1,200元。

若家庭有兒童和長期病患者,在基本津貼之外,按每名人士的數目額外每月獲發資助金額500元。

為照顧單親貧困家庭,建議在計算「調整後家庭收入」,所有這類家庭份母加2。

 

新聞查詢:立法會議員梁志祥 (9016 8088 / 7770 0660) 、 民建聯福利事務副發言人張芬蘭(9683 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