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3
本港樓齡30年或以上的舊樓多達一萬六千多幢,當中不少年久失修﹑環境惡劣﹑管理混亂,引發出各種各樣的樓宇安全及社會治安問題,為改善這種情況,民建聯李慧琼立法會議員於今天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動議,促請政府在舊樓維修、大廈管理、舊區重新規劃與發展等方面著手,切實改善舊區居民的居住環境,並向政府提出一系列具體建議。屆時,聯盟成員亦會到立法會請願,呼籲全體立法會議員支持方案,強烈要求政府「改善舊區居住環境」。請願信函內容如下:
致:全體立法會議員
促請支持李慧琼議員提出的「改善舊區環境」辯論議案
本港舊樓林立,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樓宇多達16 000幢,並因此引伸出各樣樓宇安全及治安問題。為改善舊區居住環境,民建聯李慧琼議員將會在今日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在舊樓維修、大廈管理、舊區重新發展和舊區規劃等四方面,向政府及相關機構提出十四項建議,包括:
在樓宇維修方面
(一) 增加撥款予「樓宇更新大行動」,並協調各項資助和貸款計劃,提供一站式服務,以及完善有關計劃,協助更多經濟有困難的業主;
(二) 加強監管涉及結構改動的裝修工程;
(三) 針對舊樓天花滲水問題,檢討現行以色粉作為主要測試的工具,改善政府部門的相關跟進程序,提高處理效率;
(四) 加快處理大廈僭建物的清拆程序;
在改善大廈管理方面
(五) 積極協助舊樓業主組織業主立案法團或委聘管理公司,包括研究房協或其他非政府組織擔任代理人,由這些組織代為管理或聘請管理公司,協助居民解決管理和維修問題;
(六) 檢討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以改善「一廈多法團」以及「多廈一法團」的樓宇管理效率欠佳問題;
(七) 成立「樓宇事務審裁處」,以解決現時大廈管理糾紛需時冗長,法律費用昂貴等問題;
(八) 積極研究設立舊樓管理專員,統籌現時各部門的工作,避免各部門各自為政;
(九) 推行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改善管理公司的質素;
在加快舊區重新發展方面
(十) 市建局進行市區重建項目時,宜採用「由下而上」的方式,由舊樓業主作主導,在取得一定的業權份數後,可主動邀請巿建局進行重建;
(十一) 為推動市區重建,重建的發展模式應多元化,除了經濟補償外,市建局可考慮其他補償方案,包括以樓換樓方式,供舊樓業主選擇;
在舊區規劃及優化市容方面
(十二) 改善舊區的綠化、社區配套設施和保育工作,優化河道和海濱地帶,以活化舊區,改善居民的生活質素;
(十三) 增撥資源予食環署,以清除舊區內的環境衞生黑點;及
(十四) 積極研究可行方法,妥善處理私家街的管理問題,以改善相關地方的街道環境。
民建聯期望,李慧琼議員的動議能得到各位議員的支持,讓議案獲得通過。祝
工作愉快!
民建聯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