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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盡快落實成立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

2008.04.28


民建聯一直積極關注政府設立機制監管物業管理公司,自「添喜大廈」及「嘉居樂」事件,對於物業管理公司需否發牌、成立樓宇事務審裁處,以保障居民的權益,令居民關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蔡素玉 聯同樓宇管理小組於 2008 年 4 月 25 日 下午約見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達對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的關注,並向曾局長遞交意見書。以下為意見書內容:


民政事務局局長


曾德成太平紳士:


有關樓宇管理的意見


民建聯自 2004 年回應《樓宇管理及維修》諮詢文件,積極關注政府設立機制監管物業管理公司。自「添喜大廈」及「嘉居樂」事件,對於物業管理公司需否發牌、成立樓宇事務審裁處,以保障居民的權益,令居民關注。現有意見整合如下, 特函向 局長 閣下反映︰


1. 加快建立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


由於大廈管理委員會委員大多不是專業全職管理大廈人士;因此,法團聘請物業管理公司質素極為重要。就 06 年底民建聯就大廈管理問題調查 ( 附件一 )( 下簡稱 “06 年調查 ” ) 結果中,約有八成五的受訪者認為,非常有需要、有需要在香港推行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亦有約七成半的受訪者表示極滿意、滿意現有物業管理公司的表現。


這顯示市民一方面滿意現有物業管理公司的表現,也希望透過物業公司發牌制度,獲取最大的保障。


2. 建議成立一個獨立審裁處


就 06 年調查中,約有七成八受訪者表示支持成立獨立審裁處。現有土地審裁處去處理有關物業管理的問題,惟涉及聘請專業律師費用,普羅巿民未必負擔得起,又或是成本過於昂貴,得不償失。有見及此,我們希望成立一個新的審裁處,以「便利巿民、用家為本」的精神,去解決樓宇管理所衍生的問題。


敬希 局長  閣下積極考慮上述意見,使居民能安居樂業。謝謝。


民建聯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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