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8
就最近港鐵馬鞍山線女廁爆「衣架掛鈎」偷拍疑雲,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對事件表示關注,並於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揭露現時市面五花八門的偷拍儀器,希望提醒市民,特別是女士們,出入公眾場所(例如商場、食肆、健身室、港鐵等)的廁所或更衣室,必須提高警覺,避免淪為被偷窺或偷拍的對象。
港鐵事件中的「衣架掛鈎」相片在whatsapp廣泛流傳,掛鈎的頂部有一個極小的針孔,相信是鏡頭。就此偷拍器,委員會到市面的手機用品店舖查詢,證實該偷拍器在店舖有售,且有多款顏色可供選擇,其中白色的掛鈎更出現售罄的情況。此外,亦發現其他種類的偷拍器,例如煙霧感應器、燈泡、打火機、筆、鐘、眼鏡、手錶、匙扣、香口膠、汽車鎖匙等等,種類包羅萬有。市民如無留意,便會淪為被偷窺或偷拍的對象,甚至可能會被上載互聯網供同好瀏覽,現時在互聯網也可以搜尋其他國家上載的偷拍相片,情況不容忽視。
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提醒市民,特別是女士們,出入公眾場所的廁所或更衣室,必須提高警覺,使用廁所或更衣室時留意是否有可疑物件,若有懷疑應立即報警處理。另外,呼籲各公眾場所、商戶及政府部門關注有關情況,並加強巡視,防止偷拍罪行。
另外,根據警方的資料顯示,近年涉及鐵路偷拍裙底的案件數字有上升的趨勢(見下表),情況令人憂慮。委員會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根據現行法例,偷拍有可能干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0條「遊蕩」,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或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67B條「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最高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犯案者亦有可能觸犯普通法「破壞公眾體統」罪。至於上載偷拍的不雅照片到互聯網,則可被判處監禁1年。委員會建議檢討現時有關罰則是否過輕,相信加重刑罰有助阻嚇犯案者。
資料來源:警方鐵路警區
新聞查詢: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 (9031 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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