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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推廣消除職場性騷擾

2016.05.23


近年偷拍行為猖獗,更有不法之徒利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在工作場所犯案。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下稱「本會」) 一直關注職場性騷擾及偷拍行為,並於5月18日約見了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商討如何加強推廣消除職場性騷擾,及提高僱主對消除僱傭範疇中性騷擾的行為和措施。


為了解女性職場性騷擾及被偷拍的情況,本會早前進行了有關調查,並於今年三月六日公佈調查結果,結果顯示,超過四成在職女性對現時防止女性被偷拍的法例並不知情,亦有近九成認為僱主有責任採取措施防止僱員被偷拍。由此可見,大部分在職女性一旦遇上職場性騷擾或偷拍時,由於不知道有關的法例保障,例如平機會<性別歧視條例>,加上僱主對防止性騷擾沒有清晰的指引,令受害人往往投訴無門,因此建議平機會加強推廣及教育,讓僱員知道什麼是性騷擾,一旦遇到如何處理及投訴途徑等,以保障僱員,並提高法律權利的意識。


本會主席葛珮帆表示:「大部分公司欠缺處理性騷擾或禁止偷拍的指引和守則,部分受害人也不知道可向平機會投訴,反映現時對消除職場性騷擾的資訊和宣傳不足,所以促請平機會加強公眾教育,並向僱主大力推廣制訂清晰指引,讓受害人投訴有門。」


此外,本會認為所有公司都有責任為僱員提供一個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環境,不受任何騷擾及遭受性別歧視。僱主亦應制定和盡快落實防止性騷擾的措施,保障僱員的權利。事實上,《性別歧視條例》為僱傭範疇提供免受性騷擾的保障,按照條例規定,僱主有責任去防止工作間性騷擾的發生;即使僱主對所發生的行為並不知情,仍可能要負上轉承責任,不過並非每一位僱主都認識有關條例和需要負上的刑責,因此建議平機會日後加強推廣及協調的角色,提高僱主對消除僱傭範疇中性騷擾的認知度,並協助他們制訂和落實防止性騷擾的措施

,有效消除職場性騷擾的行為。


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律師指出,「根據2014年修訂的《性別歧視條例》,涵蓋範圍延伸至保障貨品、設施或服務提供者免受顧客性騷擾。僱主應該為僱員提供一個沒有在性方面有敵意的工作環境,並應制定公司的性騷擾政策,以及為僱員提供合適的培訓,提高他們對性騷擾的認知。」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教授承諾加強宣傳及推廣消除職場性騷擾,稍後就本會提出的意見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反映和商討對策。


 

新聞聯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葛珮帆 (9031 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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