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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會「撥款」當「提款」,「濫權」「自肥」無王管

2020.12.17

攬炒派區議員上任快將一年。他們在過去一年不斷玩弄政治,挑動社會矛盾,令社會繼續撕裂,不得安寧,多項地區活動更因攬炒派蓄意阻撓被迫停辦,他們的所作所為,令不少市民怨聲載道。


「議會監察」持續對攬炒派進行監察,包括查閱多區區議會的團體撥款申請文件、觀察各區議會的開會情況、以及攬炒派履行服務選民的承諾。我們發現他們在不足一年內,就犯上以下四大惡行。


1. 把區議會當成「提款機」

「議會監察」查閱多區區議會的團體撥款申請文件,發現攬炒派把區議會當成「提款機」,透過不同團體巧立不同名目,申領區議會撥款明益「自己友」,有私相授受之嫌。


1.1 明益「自己友」

例子1:「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有限公司」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有限公司」由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攬炒派區議員巫堃泰、廖成利、彭家浩、梁晃維等擔任委員會成員,公民黨成員黃鶴鳴擔任執委。政府多次呼籲在疫情下不鼓勵人群聚集,但「議會監察」成員温啟明翻查資料,發現「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有限公司」仍然申領總金額高達195.5萬元,在西貢區舉辦5項活動。而且,自「攬炒派」主導西貢區議會後,便更改申領撥款規則,刪除「申請團體的會址必須位於西貢區」的規定,涉嫌為「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有限公司」等友好團體打開申領公帑的方便之門。


例子2:「康年社會服務處有限公司」

「康年社會服務處有限公司」的成員多是民主黨黨員:曾任民主黨紀律委員會主席的麥海華是「康年社會服務處」主席,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是「康年社會服務處」的名譽會長。「康年社會服務處」涉嫌為了申領公帑養「同路人」而無視疫情嚴峻,計劃在荃灣區議會及黃大仙區議會分別申領120萬及近38萬元舉辦嘉年華活動。最終民政事務總署因疫情關係,決定取消荃灣活動的撥款,但竟然遭到「攬炒派」區議員、工黨趙恩來抹黑成「政治打壓」,實在是顛倒是非。


例子3:港語學

「港語學」主席陳樂行曾任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助理。灣仔區議會早前通過50萬元撥款,由「港語學」負責購買搓手液。不過,「港語學」的計劃只能令約7千多名居民受惠,反而可令7萬居民受惠的團體申請卻被拒絕,明顯不合乎成本效益。幸經過「議會監察」召集人陳學鋒向公眾揭發事件後,逼使灣仔區議會最終否決撥款,使公帑不致被攬炒派濫用。

1.2 活動撥款「海鮮價」

「議會監察」成員九龍城區議員林德成發現「港語學」及「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有限公司」在全港不同地區籌備性質相同的活動,申領金額卻是「海鮮價」,令人質疑當中是否涉及胡亂開支估算。例如:

例子1:「港語學」舉辦由註冊中醫師網上解答街坊疑難的活動,在黃大仙區的「問問『黃』醫師」與大埔區「婦女健康啲 問問中醫師」申領的款項,兩者款項相差超過4倍。

例子2:「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有限公司」分別在南區、中西區及灣仔區舉辦「『後顧無憂』生命規劃工作坊」。雖然活動名稱相同,但申領的金額卻相差5倍。

1.3 利益衝突無申報

民社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民協友好,在深水埗申領約9萬元舉辦「社區傳書2020」活動,然而「議會監察」召集人深水埗區議員劉佩玉發現,民協區議員未有作出利益申報。


2. 濫用權力亂開會

「議會監察」查閱多區區議會會議的討論文件、動議事項、網上開會情況等,發現攬炒派區議員經常在會議期間「濫權」,包括行使超越《區議會條例》所訂明的職能、打壓建制派區議員、侮辱或禁錮出席區議會會議的政府官員和警務人員等。


2.1 濫權亂開會

根據《區議會條例》(《條例》)(第547章)第61條,區議會的職能是就地區行政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以及就有關目的獲得撥款情況下推動區內社區、康樂及文化活動和環境改善計劃等。但在攬炒派主導下的區議會,會議的討論事項或動議內容經常牽涉全港性議題,如政制、教育、司法、選舉、紀律部隊等,不符合《條例》所訂明的區議會職能。

例子1:中西區區議會在9月自行討論並通過成立法定組織「教學專業議會」,接管教育局於教師註冊及處理教師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