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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政府提出進一步處理毒奶粉事件的措施

2008.09.22


特區政府剛公布會以先立法讓政府後審議的方式,規管食物內三聚氰胺的容許量,並會在明日生效。雖然民建聯支持特區政府的緊急立法行動,但我們認為有關工作應該在更早階段進行,更早有權力執行食物安全的監管工作。


由於毒奶事件影響範圍極廣,而且事故越演越烈,特區政府必須要進一步採取果斷的措施,安定民心。因此,民建聯要求:


‧ 政府加快對市面上發售的任何奶製品,無論是來源自內地或外國,都必須徹底進行檢測;同時密切關注內地、外地及本地不同機構就奶製品的檢測結果,即時作出跟進檢測,並公布結果,讓市民清晰了解在香港市面出售的奶產品安全狀況;

‧ 醫管局應增加為懷疑受影響兒童檢驗服務的名額,並密切跟進患病兒童的治療工作;

‧ 政府須盡快就食物安全進行立法工作,規定食品入口商必須預先註冊和賦予政府有權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對懷疑有危害的食品作出停售及回收決定,以加強政府就食品入口監管和避免食物事故禍害擴大。


 

新聞查詢:立法會議員譚耀宗 (7770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