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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港鐵新票價調整機制

2013.04.17


行政會議今日通過港鐵公司新票價調整機制,按機制調整結果,將繼續保留直接驅動的方程式外,加入了三項因素,包括「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變動」、事故罰款機制,以及回饋乘客與利潤掛鈎車費優惠。民建聯認為,新機制加入了市民的負擔能力,港鐵盈利狀況,以及反映港鐵服務水平機制,這大致上回應了社會及民建聯多年來的訴求;因此,我們對新機制表示歡迎。


不過,我們認為新票價機制仍有多項不足之處,其中市民關注的港鐵服務表現方面,新加入的事故懲罰機制,不但以延誤31分鐘才作為懲罰起步點,而懲罰金額僅為100萬元起,縱然延誤 4小時以後額外每小時也只罰款250萬元,以港鐵每年賺取豐厚利潤來說,懲罰金額實在不足以有效地警剔港鐵公司,和推動該公司改善服務質素。


至於新制訂與利潤掛鈎的車費優惠計劃,港鐵每年基本業務利潤分享盈利點大約只為1%至不足2%,回饋金額也定2.5億元上限,相對於每年利潤達百多億元的港鐵公司,回饋金額似乎微不足道,加上港鐵公司獲得特區政府政策上的多項補貼,實在令人質疑港鐵公司「與民共渡時艱」的誠意;因此,我們認為,當局應適當地增加有關回饋比率。


新車費優惠的具體細節方面,由於計劃大部份以「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作為回饋乘客方式,我們認為九折回饋並不足夠,加上預期將來會有更多市民轉用月票,享受九折回饋的機會自然減少,該帳戶日後便可能滾存巨額盈餘。因此,我們認為港鐵應進一步提高票價折扣水平,使市民真正享受港鐵經營成果。另外,新設的「都會優惠車票」僅設四十程,我們認為未能符合市民除了上班、上學以外的出行需要。


我們強烈要求港鐵公司積極改善上述優惠措施,並繼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增設更多港鐵特惠站;與其他交通機構推出更多轉乘優惠;擴大現有殘疾人士票價優惠計劃,並研究將優惠包括至陪同人士等。


另外,針對現時港鐵票價機制每五年檢討一次的安排,我們認為,鑑於香港經濟環境變化急促,每五年檢討一次未必能配合社會步伐,我們建議當局應在新機制運行兩年後先作出初部檢討,三年以後再進行全面性檢討,以便更迎合社會需要。


 

新聞查詢:立法會議員及交通事務發言人陳鑑林 (7770 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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