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6
立法會財委會剛通過撥款50億元,支援過渡性房屋項目供應,未來三年將大約提供1.5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及鄭泳舜均歡迎撥款獲得通過,但要求政府亦要直接參與興建過渡屋,及要求將租金水平指標訂於住戶入息25%的水平。
柯創盛議員重申政府不應純粹靠基金「揼水」,就把責任打包「外判」給民間組織,這是完全不負責任的。事實上,政府特別是房委會及房協等官方組織,絕對有財力、人手及經驗興建過渡屋。當局早前興建的隔離設施,一個月連土地平整、駁水駁電,就建成了幾百個單位,政府怎沒能力去建過渡屋?而且在諮詢地區及持份者意見時,「唔通又要民間組織去?」因此柯議員再次要求政府直接參與提供過渡性房屋。而中、長期必須加快公屋的興建,以免入住過渡屋的住戶「三年又三年」都「上唔到樓」。
柯議員同時關注到民間組織才力有限,就算政府資助建造成本,但單單是籌款墊支建築費已令民間組織疲於奔命,故當局必須精簡發還款項的流程,以免民間組織籌建期間因政府「回水」不及而資金鏈斷裂。此外,柯議員亦希望基金可以預留部份資助額,補助民間組織維修及保養設施。
鄭泳舜議員則指出,目前有達10萬劏房戶約逾20萬人居住在不適切房屋內,而日後可能有十多個組織參與過渡屋項目,無理由要基層家庭「逐間申請、逐次等」,所以政府一定要協助各組織建立一個統一的申請平台,讓有基層家庭可以填一份表就「搞掂」。
至於租金水平方面,政府以「公屋入息限額的40%」為上限,鄭泳舜認為「訂得太高」。以公屋兩人家庭入息限額18690元為例,上限租金可接近7500元,比與現時劏房平均租金5000元高出一半,雖然只是「上限」,但亦太過「離地」、太過「離譜」。而民建聯認為租金水平不應超過住戶入息25%的水平,否則與居住在劏房沒有分別。
新聞聯絡: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 柯創盛 (9266 1035)
立法會跟進本地不適切住屋問題及相關房屋政策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 鄭泳舜 (6373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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