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7
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即將在北京召開。民建聯的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將會在出席兩會會議期間,就經濟及社會民生等問題,向大會提出多項意見,其中兩項是有關促進兩地金融業發展合作建議,以及處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問題 ( 有關內容見附件 ) 。
另一方面,為了更有效向中央政府反映市民的意見,民建聯設立了一個電郵信箱,歡迎市民就有關會議提出意見及建議。各位市民可由今日起至2月26日 ,將意見電郵至以下地址:cppcc2007@dab.org.hk
附件:民建聯向兩會提出的意見內容簡介
一 . 促進兩地金融業發展合作建議
1. 繼續推動內地優質企業來港上市
內地中央及地方政府協助香港政府及港交所,帶同業界如投資銀行、證券商及投資者等,定期訪問內地進行路演,鎖定有發展潛力的公司,瞭解其需要,提供有關上市和集資的諮詢服務,以便推動更多內地企業來港上市集資。
香港創業板可協助內地高新科技企業,獲取國際資金。要達致這目標,必須:
‧ 香港創業板須重新定位、進行全面改革;
‧ 考慮加強與深圳中小企業板的合作,探討「一板兩市」的可能;以及
‧ 由中央或內地地方政府鎖定一些有發展潛力的公司或項目,提供初始或啟動資金,成為創業板的龍頭企業,建立投資者的信心,進而協助創業板建立其中國創業投資市場的地位。
2. 與內地合作發展與內地相關的金融資產衍生工具
香港可利用其獨特的優勢,與內地合作發展與內地相關的金融資產風險管理工具,如發展 A 股指數期貨、不同行業的中資股指數期貨和期權、不交收的人民幣匯率期貨,及人民幣利率期貨;發展組合性衍生工具(如債券與商品期貨組成的組合性衍生工具)等。
3. 與內地合作發展石油期貨市場
香港可憑藉其相對自由及先進的金融設施,與國際有密切聯繫的優勢,與內地攜手,發展出一個區內活躍的石油期貨平台。具體建議如下:
‧ 容許內地期貨交易所,國際期貨交易所及海內外大石油公司入股,在香港成立石油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香港、北京、上海或廣州設立亞洲區石油期貨交易聯合平台。
‧ 若香港石油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一旦設立,並設置有關平台及產品,內地市場仍主要負責內地的交易,並設立倉庫應付實物交收,而香港則負責中國境外的買賣,提供以美元為交易單位的合約,現金結算。
‧ 今後內地政府若能逐步將對外石油採購的部份交易放在香港,將內地駐在紐約、倫敦、新加坡的採購機構逐步轉移至香港;採取必要措施吸引國際石油供應商,在香港進行交易活動,香港便可逐步建立起石油採購「群聚」,及培育和建設起一批石油買賣的專才,為構建區內石油期貨平台創造條件。
4. 發揮香港優勢,逐步建成中國風險管理中心
香港的競爭優勢,無疑在於其自由市場制度、發達的銀行體系等金融配套、相對於內地有較多的衍生工具,及較完善的風險管理體制,正好可補充內地體制方面的不足。民建聯建議,兩地政府應在適當時候,探討內地與香港共建交易平台的可能性,共同發展與內地相關的風險管理工具。同時,在內地協助下,在香港設立中國風險分析中心,進行各項風險分析,包括 A 股、人民幣債券利率波動、人民幣離岸合約波動等研究,逐步建立香港作為中國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成為中國與海外金融市場的橋樑。
5. 建立機制,就在港上市或集資的內地企業進行資料交流及監管
香港應與內地加強合作,建立機制,就在港上市或集資的內地企業進行資料交流及監管,特別是有在港上市的內地公司出現違規時,能透過機制互通資料,及協助偵查等,以便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
6. 加強與內地銀行合作
中國加入世貿及實施 CEPA ,使香港銀行可進軍內地,在內地直接提供服務;未來中央政府逐步落實 QDII 及資本帳的開放,香港可成為內地的投資平台,增加對香港銀行業中介服務的需求。內地這龐大的金融腹地若能透過香港與國際連接起來,不僅對內地未來經濟發展起加速作用,亦令香港銀行業務得以進一步放大。香港銀行除了可在內地設立分行及代辦處外,亦可入股內地銀行,加強兩地的交流及合作;此外,應鼓勵內地銀行來港設立分行及代辦處,使內地銀行更快與國際接軌,增加與香港銀行合作的機會。此外,亦可在某些業務範疇如財資管理等進行合作。
7. 創新銀行服務及產品
內地及香港銀行界應密切關注國際銀行業的新發展,在基建、產品及服務方面不斷創新。香港是有良好的銀行業務發展的土壤,可以發展出亞洲區獨有的投、融資工具。我們建議中央政府容許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在港設立研發部門,開創新金融產品。此舉有利內地金融改革。同時在港設立上述設施,也有利於集結內地、香港及國際的金融創新人才,有助內地及香港的金融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