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3
以前凡見官方或上市公司用中英雙文同發的通告,必有說明曰:「如有錯漏,以英文為準」之語。許是恐怕中文版本詞不達意或是掌中文者水準未逮,會導致誤述之故。近來不知由何時起已不再見此語。想是從業者自覺對兩文的掌握已有一定的水平,信心十足可作有效表達了。筆者覺得很合理,也是自然的演變。
過去公事均以英文為主,中文是翻譯。惟恐譯錯,故先作此聲明,是為穩重,也利推卸責任。同時或許也有何者為輕何者為重的考慮。現在時移勢易,大家都可以提起筆來白手起稿的,當為第一手的寫作,已無什麼原作或翻譯之說了。
記得多年前初任上市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時,遇公司有重大事項需作通告﹝Announcement﹞,必中英文版都細心覆核,履行董事之責也。見到中文版有遺漏及錯譯時,還十分天真和認真地告訴有關負責人。豈料對方說不必擔心,中文版是不會有人看的,可以不理!
六月廿七日收到稅務局的通訊,內容是陳家強局長在立法會的發言﹝中文﹞ http://www.ird.gov.hk/chi/ppr/archives/13062601.htm。
本來是卑之無甚高論,因為所述內容亦已見報多時了。但見它既然中英文齊備,且由政府新聞處﹝Inform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發出,一時好奇想看看其英文部份何所言﹝ http://www.ird.gov.hk/eng/ppr/archives/13062602.htm﹞,竟發現十分有趣的現象。
中文演詞說:「…為減輕納稅人養育子女的負擔,條例草案建議由二零一三至一四課稅年度開始,增加現時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下的子女免稅額,每名合資格子女的免稅額將由現時六萬三千元增加至七萬元,而每名合資格子女在出生的課稅年度所享有的一次性額外免稅額,亦作同樣的調整。
為鼓勵個人進修和終身學習,條例草案也建議由二零一三至一四課稅年度開始,把薪俸稅下的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的上限由每年六萬元提高至八萬元。
上述有關增加子女免稅額和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上限的建議將惠及約三十一萬名納稅人。政府每年收入將因而合共減少約四億二千萬元。
條例草案亦建議一次性寬減二零一二至一三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每宗個案以一萬元為上限。…一次性寬減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建議將惠及約一百五十三萬名納稅人,而一次性寬減利得稅則惠及約十一萬九千間須繳付利得稅的公司。估計政府稅收將因而合共減少約九十四億元…」。
對照其英文版,發覺中文版是以第一身演說的模式出之,英文版則像是記者的第三身新聞報導。
比較其內容,英文版方面竟有以下四處遺漏:
1. 提及增加子女免稅額時,沒提由現時六萬三千元增至七萬元;
2. 提及個人進修開支扣除時,沒提上限由每年六萬元增至八萬元;
3. 提及上稱兩項新增免稅額時,沒提政府每年收入將因而合共減少約四億二千萬元;
4. 提及寬減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和利得稅時,沒提政府將因而合共少收約九十四億元。
英文版中沒有具體說明新的子女免稅額即七萬元和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即八萬元。想是他們認為閱英文版者當會同時閱讀中文版,故能省即省麼?
陳局長是個大學教授,英文水準自是高超。為何對他的演詞被弄成如此也毫不理會?面對越來越不友好的立法會議員,採取演講對話式的陳詞可更易示人以誠。要求人合作畀面嘛,當然應持此態。記者新聞報導的方式無疑使人覺得有冷冷然之感。可能撰稿者就是要藉此表示其人絕不拍馬的超然立場和撰寫時可享的自由,不需向聽講者作任何看齊之態也。
香港向以稅制簡單和稅率低而享譽國際。國際投資者對此豈無關顧?今有免稅額變動的提議,應是直接影響所有納稅人之負擔的,使用英文者也應同樣關心!只在中文版有提,英文版不提,難道是認為此數額屬濕濕碎之類,想英文人之高貴,對此當會不屑一顧,故不提也罷。近年香港作為國際投資理想地之排名已見每下愈況,致有此果,英文宣傳資料之殘缺不全可會是成因之一麼?
筆者認為從納稅人的角度看,陳局長演詞的內容顯然與他們有切身的關係。英文版偏偏漏了此等訊息,看來日後有必要在有關文件上加上:「如有錯漏,以中文為準」才算穩妥。
刊於信報
香港執業會計師 馮培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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