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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公義 移交逃犯安排

2019.02.12


就保安局剛公布建議修改現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讓香港能與未有建立移交逃犯的地方,有一個更合理的安排,民建聯表示支持。將來,香港可以根據法定程序,包括經法院批准後,才能移交逃犯予相關地區。


相信不少港人仍關注,台灣去年初發生香港女子遭其男友殺害並棄屍的案件。案件因嫌疑犯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但港、台兩地因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安排,以至未能將嫌疑犯送交台灣接受調查,令不少香港及台灣人民都感到痛心。為此,民建聯曾去信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應想盡辦法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移交有關逃犯,並為兩地警方提供共同合作的法律基礎及安排。因此,我們期望上述提及的新安排可盡快落實,令日後即使發生同類事件,受害者的公義仍可得到彰顯。

 

新聞查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 (7770 0820)、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 (3703 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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