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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再有瑜伽中心結業事件發表聲明

2010.08.09


強烈譴責政府拒絕全面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


今日再有瑜伽中心宣告結業,數十名會員懷疑受騙。今年以來,已有最少三家瑜伽中心倒閉,受影響客戶人數超逾1萬4千人。就此,民建聯譴責特區政府多年來一直未有尋求立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我們促請當局必須正視問題,規定有關會籍、套票及其他預繳式服務合約,須訂立合約冷靜期,並盡快立法,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政府早前公布了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的諮詢文件,我們期望當局在諮詢期完結後,盡快進行相關總結及落實建議。為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除了諮詢文件中的建議外,民建聯促請政府積極研究以下四項措施:


1. 規定有關會籍、套票及其他預繳式服務合約,特別是近期投訴最多的美容、纖體、健身及瑜伽的預繳式服務合約,須訂立合約冷靜期,讓消費者簽約購買有關服務後,在指定時間內可不須支付任何費用而解約;

2. 就預繳消費成立專款專用的信託基金,預繳款項要留在指定戶口,待提供一定服務後才過數,若商戶未能履行服務,消費者便可叫停付款;

3. 賦權消費者委員會可作為代訴人,在有需要時代表權益受損的消費者向法庭提出訴訟,向不良營商者作出追討;及

4. 制定綜合性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條例》,堵塞現時法例零散而互不協調所衍生的漏洞,並全面規管涉及貨品與服務的不公平營商手法。

民建聯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


 

新聞查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經濟事務發言人李慧琼 (7770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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