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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和諧家庭--民建聯家庭友善政策建議書

2006.05.16


香港社會一直重視家庭,但近年家庭問題叢生,例如暴力事件、家庭慘劇等。就此,民建聯推出名為「建構和諧家庭」的家庭友善政策建議書,期望政府及各有關部門重視家庭的重要性,並在社會推動家庭友善政策,締造和諧、融洽的城市。


民建聯還邀請關注建議書的團體代表出席是次發布會,並就建議書作出即場回應。發布會出席人士如下:


蘇錦樑律師 民建聯政策委員會主席

陳世強先生 國際全備福音商人團契香港區總監、香港亞洲電視節目「星火飛騰」主持

吳宗文牧師 播道會港福堂主任牧師

羅美珍小姐 播道兒童之家院長

柯廣輝律師 博華思負責人

蔣麗芸女士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

李瑞成先生 民建聯專業委員會教育小組召集人


建構和諧家庭建議書摘要


一.導言


香港家庭的結構,隨著時代的演進,漸漸產生了很大的變化,由以往的大家庭演變為核心小家庭。自七十年代起,香港經濟急速發展,隨之而來的生活模式也有很大的轉變。近年,香港社會出現不少「兩地分隔的家庭」、「單親家庭」,及「再婚家庭」等,家庭的組合變得較以往更複雜。


家庭的凝聚力漸趨薄弱,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也很疏離,加上嚴重家庭暴力事件頻生,反映本港隱藏著不少家庭危機,包括子女管教問題、子女自殺、青少年問題、家庭暴力事件、虐待子女、婚姻危機、婚外情、自殺個案上升等,若不加以正視和處理這些問題,長遠不利香港社會的發展。


我們相信,家庭作為社會組成的核心單位,若其固有功能可以有效地發揮,家庭有良好的凝聚力,讓子女健康地成長,並為社會培養負責任的公民,將有利社會的整體穩定發展。


我們相信,一個理想的家庭,成員之間可以建立愛、彼此關顧、互相支援和互相體諒,並使家庭各成員獲得心靈上的慰藉和滿足,包括自尊、責任感、滿足感和安全感。我們深信,若香港社會能成功重建家庭價值,強化家庭功能,特區政府用在補救措施的資源也可望減少。


因此,民建聯期望藉著是次研究,探討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應如何讓社會各階層人士,重新重視家庭的重要性,並藉著推動「家庭友善政策」,以締造香港社會和諧、家庭融洽的城市。


二.家庭友善政策的定義和需要


2000年,聯合國大會呼籲世界各國政府,建立一個「家庭友善」的社會,透過不同層面的政策和措施,強化家庭,並鼓勵研究機構及民間組織進行各項強化家庭的研究及策略。


在學術層面上,家庭友善政策分別涵蓋了家庭及友善兩重意義。家庭的定義:「家庭政策是制訂及檢討各社會公共政策的方向條件,其中包括稅制、交通、國防政策、土地使用等,並以促進家庭生活美滿為基礎。家庭政策不是一個單一的政策,而是一連串以家庭為方向的政策及措施。」(Kamerman和Kahn,1978年) 據台灣嘉義大學對家庭教育的研究,「家庭政策」(Family Policy)的解釋如下:「家庭政策包含所有社會政策」,因為不論有意或無意的,該等政策對家庭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民建聯認為,家庭友善政策並不單是福利政策,也不單是輔助弱勢社群的政策。家庭友善政策所涵蓋的範圍應是廣泛的,涉及多個政策範疇,例如勞工政策、平等機會、人口政策、房屋規劃、教育、文化、青年及兒童事務,也涉及老人政策。家庭友善政策除了涉及補救性措施之外,也應包括發展性的策略、計劃和措施,以便重新建立家庭功能。


三.其他國家的家庭友善政策


家庭友善政策近年獲得其他國家所重視。部份國家更採取積極措施協助家庭,例如向母親發放津貼、向年幼兒童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子女撫養津貼。也有部分國家鼓勵企業為僱員落實家庭友善的措施,例如托兒服務、彈性上下班時間制度。也有些國家推動家庭假,讓僱員每年均可為處理家庭事務,而享有有薪假期。另外,也有國家積極改善產假,使婦女產前和產後獲得充足的休息,從而保障初生嬰兒獲得適當的照顧。這些家庭友善措施,均可作為香港推動家庭政策的借鏡。


四.現行政策不足


現時不少社會政策,並未能考慮對家庭的需要,間接影響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例如,公共房屋政策中的房屋編配、調遷及樓宇設計等,可能促使成年子女搬離年長父母,在外居住。因此,實有需要了解目前各項不利家庭友善政策發展的措施。


在稅制方面,雖然現行有各項免稅額和稅務寬減,但稅務措施仍未能為納稅人士減輕經濟擔子。在新市鎮規劃方面,當局在重建舊區或發展新市鎮,也忽略了年青家庭和在舊區居住父母的需要,家庭成員因居住地相隔距離遠,而產生疏離和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