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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要求中電向市民回贈電費

2006.03.01


民建聯就中電在去年剛公布業績,比准許利潤還要多出5.27億元,郤未有即時承諾減電費或回贈,到中電總部請願,並向中電遞交請願信。以下為信函內容:


香港九龍亞皆老街147號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阮蘇少湄常務董事:


強烈要求中電向市民回贈電費


中電剛公布去年業績,利潤管制業務賺取的收益,比准許利潤還要多出5.27億元,中電卻未有即時承諾減電費或回贈。


民建聯認為,中電有一成多的管制業務盈利,是來自售往內地的電力所得。無可否認,供電往內地會一定程度加大對香港境內的空氣污染,因此,中電有必要將有關盈利回饋香港市民,以補償其所受影響。


此外,中電的發展基金不斷膨脹,現時已滾存至36.9億元,根據利潤管制協議,發展基金的餘額最終還是要攤還用戶。民建聯認為,中電應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即時提供電費回贈,以減輕市民負擔。


民建聯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