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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拉布」到「剪布」

2014.05.15

還記得當有議員第一次「拉布」時,大家都認為那只是個別事件。沒想到今天「拉布」變得恒常化,更由立法會大會蔓延至其他委員會,嚴重影響立法會的運作。


近年,美國參議院也經常面對共和黨議員「拉布」困局。本來,「拉布」是少數派議員的最後手段,以此阻撓他們不認同的法案或人選獲得通過。但近年「拉布」變質了,由以往是為了反對總統任命某位人選而「拉布」,到現在為了反對當選的政府而「拉布」。正如總統奧巴馬說:「他們不是反對被任命的人選,而是純粹反對上次選舉中美國人所選出的政策。」民主黨忍無可忍之下,於去年十一月以大多數票更改了議事規則,變成只要有百分之五十一的票數支持,便可以「剪布」。


美「拉布」須獲四成議員支持


雖然前美國總統克林頓曾說,只要「拉布」不是經常發生,便是「安全」和「合法」,但如今香港的問題正是「拉布」恒常化。參與「拉布」的議員來來去去只有幾位,即使只計地區直選議席,他們也只屬少數。少數議員「騎劫」議會的大多數,這種做法是否符合民主精神?如奧巴馬所言:「今天的阻撓模式是不正常的,不是我們的制度創立者所期望的。」


正所謂「物極必反」,「拉布」多了,「剪布」的聲音自然更多。美國政治學者Jonathan Krasno和Gregory Robinson認為,有必要防止「拉布」恒常化。他們的建議很有創意:與其由百分之六十的參議員要求「剪布」,不如由百分之四十支持「拉布」的參議員要求繼續「拉布」。兩位學者建議:「當經過了一段辯論時間的上限後,想繼續拖延的參議員便要定時取得四十一票支持,否則辯論便會自動結束,立法工作可以繼續前進。」這個做法並不是要完全杜絕「拉布」,而是要把「拉布」的責任交回「始作俑者」。其實,「拉布」議員有責任去爭取其他議員支持他們,而不應由反對「拉布」的議員,去爭取其他議員支持「剪布」。若此,支持「拉布」的議員不隨便離開會議廳,發動「拉布」的議員也要先確保自己有足夠支持才開始「拉布」。


點算人數機制被濫用


不過,香港「拉布」特色並非傳統上連續十幾小時發言,而是「拉布」議員不斷要求點算法定人數來拖延時間,反對「拉布」的議員則疲於奔命。點算人數機制助長了「拉布」,這絕非機制原意。若要避免機制遭濫用,當超過辯論時間上限,可考慮限制點算人數的次數。如在此期間「拉布」議員要求點算人數而導致流會,可被視作主動結束辯論。總之,現時發動「拉布」的成本太低了,只有提高「拉布」的成本,才能避免一些議員動不動「拉布」,確保議會正常運作。


 

刊於星島日報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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