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2
就房委會押後檢討租金,兩名公屋居民申請司法覆核一事,上訴法庭今日作出房委會勝訴的裁決,民建聯表示尊重。
今次法院的裁決,顯示出現行條例存在灰色地帶,容許政府毋需每三年檢討租金而維持實質租金與入息比例超越法例的規定,這種情況是不可接受的,為此,民建聯認為政府必須全面檢討及修訂《房屋條例》,以堵塞漏洞,避免爭拗,以及回應社會的實際需要。
另一方面,雖然今次裁決,令房委會毋需即時檢討租金,但房委會仍應正視公屋居民過去數年面對高租金的壓力。為此,民建聯建議,房委會應體恤公民居民的苦況,減租1成,以紓解民困。
此外,房委會在2001年4月成立「檢討公屋租金政策小組委員會」,進行檢討租金的工作,民建聯認為,應盡快將檢討結果公開,並諮詢公眾。
(致房委會請願信)
房委會
孫明揚主席:
房委會應依法減租
有關公屋租金官司,法庭今日將會有一個裁決。民建聯認為公屋租金官司的訟訴,糾纏多時,公屋居民已經對減租一事,形成一個合理的期望。所以,不論官司的結果為何,民建聯認為房委會應減租一成。
房屋署建議的「免收綜援戶租金,其餘租戶減租10%」,我們認為可以接受的。但民建聯認為,對於有困難的長者及家庭來說,減租一成未必能紓緩他們的租金壓力。為此,我們要求房委會落實下列五點,以加強對他們的照顧:
1. 要擴大照顧有困難的長者家庭範圍;
2. 入住新屋?家庭,若經濟突然出現困難,房署有酌情權發放租援給該等家庭;
3. 取消必須在房署調整租金時,住戶才可申領租援的規定;
4. 取消領取租金援助三年後,申領家庭需要調遷的規定;
5. 降低申領租金援助的要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2成,即可申請。
民建聯希望 閣下可以體恤公民居民的苦況,減租1成。
敬祝台安!
民主建港聯盟謹啟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新聞查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房屋事務發言人陳鑑林 (7770 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