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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走光黑點

2013.07.07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第五年公布及揭露走光黑點,並跟進舊黑點的改善情況(見附表一)。今年委員會繼續揭發新走光黑點(見附表二),包括公共圖書館、鐵路、銀行、休閒服裝店、各大型商場等都存在走光陷阱,穿著短裙的女士們偶一不慎,便會淪為被偷窺或偷拍的對象,甚至可能會被上載互聯網供同好瀏覽,情況不容忽視。


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提醒女士們小心提防走光黑點,留意及保護自己,避免春光乍洩或淪為偷拍的目標,並留意是否有被偷拍,若有懷疑應立即報警處理。事實上,現時全港仍有不少同類的走光黑點存在,所以呼籲各公眾場所或商戶關注有關情況,並作出相應措施,例如在透明玻璃加貼磨砂招紙,以免成為不法之徒犯案的工具。


委員會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偷拍走光照片可能干犯「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刑事罪行條例》第160(3)條)及「擾亂秩序行為」(《公安條例》第17B(2)條)罪行,若有人重複犯罪,而有證據支持該罪行的每項元素,該人便可能被控以較為嚴重的「作出令公眾憤慨的不雅行為(違反普通法)」罪行;而上載偷拍的不雅照片到互聯網,則可被判處監禁1年;而若於網站發報的不雅照片涉及未成年少女,更可能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最高可監禁8年。



 

新聞查詢: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 (9031 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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