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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協商,何以衝突?

2013.11.18


有人說是近年貧富懸殊的問題、有人說是公民意識提高的結果、有人說是對於政制發展的關心,香港在近年一直由對政治較為冷淡的社會,變為一個熱呼呼的廚房。由在警察封鎖線的衝突、到立法會內的語言暴力和「拉布」,甚至近期熱議的「佔領中環」,也是在很多人有生之年中初次遇見的社會現象。


自古有言「集思廣益」,政治作為眾人之事,人們為了與自己相關的事情,表達意見,據理力爭,實屬無可厚非,對社會有益之餘,也是公民應有之義。近年特區政府在平衡發展、保育及社會等議題上進退失據。示威遊行不斷,我不敢說這是一個健康社會應有的現象,但市民用口表達不滿,用腳表達訴求,是《基本法》賦予香港市民的權利,也算是一種尋求共識的方法,特區政府也應該虛心聆聽,是他們的義務。


即使追溯到人類還是生活在遠古部落的年代,人們早就從其文明學習到利益集團之間總有矛盾,但協商總比衝突贏得更多,於是人們便有了「講道理」的習慣,即是說與其兩敗俱傷,倒不如達成雙贏,這是十分合乎成本效益的做法。所以有別於野獸,衝突漸漸成為了人類的最後手段。君不見在近期的德國大選,默克爾會主動與其他黨派組成聯合政府;在香港,梁振英也會落區聽取民意,就以近日的更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車為例,政府也對方案作了一定的讓步。因為即使未能完全依自己的方向行事,也不至於全軍覆沒,這就是共識的重要性。


但近期卻出現了一些反智的現象。例如「長者生活津貼」一事,便出現不能達到某些議員的意願,就寧願以「拉布」的方式使改善方案拉倒的情況;梁振英邀請某些泛民人士出席晚宴共商施政,則選擇不出席也不願進行溝通;而面對政改一事,更是有人主動放棄任何和平溝通渠道,而選擇以違法的「佔中」行為衝擊香港的政治經濟命脈。種種事情,客觀的分析就是反智,但在香港,情況就是如此。


其實,即使有民意支持,也不等於代表滿足所有人的利益,即使得到廣大的民意授權,也不等於不用與少數派協商,這是一個社會得以順利運作的基本法則。凡事必反,實在過猶不及,與另一種「一言堂」沒有分別。我曾經看到一幅有趣的圖片,兩批人分別為了一加一等於一還是三作出激烈爭論,甚至大打出手,但偏偏主張一加一等於二的小眾卻飽受兩方排斥。其實圖片告訴我們,社會不只一種解決方法和意見,多數人主張的也未必正確,更有機會將最好的方法給抹殺。其實我們為了爭取更好的生活,人人也作出了應有的努力和提出真知卓見,但有時停一停,諗一諗,我們過份激進的方法,會否反而才是使社會退步的主因呢?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新界青聯智庫召集人、沙田區議員 李世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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