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1
近年,房屋署新建的公共屋邨設計上都是難以理解的。以筆者選區的彩福邨為例,曬衫架設於廚房外,一來油煙味處處,二來位置從來都沒有陽光可以照射。居民只好在廳外自行設置曬衫架,但又要經房屋署多重的限制,又說是小型工程等等。
較大型的衣物更不可能使用曬衫架,一來高度及闊度不夠,二來亦易生危險。這令居民只能從屋邨四周隨便曬晾。於公眾範圍曬晾衣物,已是不少公屋居民十多二十年的生活習慣。雖然有部分屋邨設有臨時曬晾區,但並不足夠,居民隨意於公眾地方,如道路欄杆等進行曬晾,有礙觀瞻。
任何人走到任何一條公共屋邨都會知道曬晾區確實有其實際的需要,而隨著居民更換新式的晾衣架,不便於曬晾大型衣物,需求將會變得更為殷切。政府有責任於各屋邨物色合適地點,設置永久公眾曬晾區,並將公眾曬晾區應作為新屋邨的基本設施,在規劃設計時納入。更重要的是,房署對公眾曬晾區有管理的責任,曬晾區應規定只准曬晾衣物,違規須扣分。
曬衫問題是幾十年來的老問題,房屋署從沒有正視問題,這些看起來是一件小事,但對居民來說,這是每天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政府若連小事也辦不好,怎能辦大事?多聽居民意見,多落區看問題,多問問市民的意見,是施政的最基本起步點,每天只懂在辦公室看問題,畫圖規劃,只會是不合民情,不達民心的一張圖。市民追求安居樂業,不單是一個單位,更是一個家!
新聞查詢:公屋聯會委員、觀塘區議員 顏汶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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