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0
現任特首於競選時以689票勝出。有評者認為票數太低,難以服眾。自此即以其低票當選而冷嘲熱諷,更化成口頭禪,遇之不是叫「下台」就要「踢走」。
本來二人爭持1200票,取票多於600者為勝。若689是低票,那789又如何?若其人管治能力低,所統班子官僚也好極有限的話,以為票數高者便必然能幹,帶領港人出頭天?現實似乎無此必然。
再說,若有人全取1200票當選又如何,你會以為這是值得普天同慶之事?或是進入萬馬齊瘖之開始?今屆人多參選,若勝出者也只得689,那又要踢走嗎?
會計界參選選委者有由譚香文在名單內之團伙,提出要「踢走689 穩步發展可長久」之語。是所有參選者中言詞最頗激烈的。又說撕裂使人心痛。向來不參加小圈子選舉者,現在小圈子仍在之際又出來趕熱鬧,顯然另有所圖。專業人士向以對事不對人之觀點來處事,今看其表現卻是對人不對事更近磅。
他們又痛斥引入釋法之破壞作用。但入了689數。如此椿椿件件不問大小皆算入其賬,似乎偏頗得可以。在事實面前大家都已知是「兩雞」搞出來的瀰天大禍。仍要把罪名栽給別人,怎說得通?。
林行止先生於其11月10日之大文中說:「未來歷史特別是”釋法史”中寫到梁、游的表演…不論史書如何記載,港人已為兩個言大而誇的政治”豆丁”吃盡眼前虧」。又說「梁游兩個渾蛋的亂搞,令香港跌入釋法的泥淖…」。誰是罪魁禍首,誰令港人陪葬,還用多言麼?
說到社會撕裂。這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中是必然的。只是如何在此各不相讓的基礎上遇大事時各行一步吧。就像討論政改時有人提出袋住先,再圖循序而改,成大我而減小我而已。若人人皆寧為玉碎,誰也不服誰,撕裂只會繼續下去,且會愈演愈烈,蓋牙齒痕必會越噬越深也。政改之討論落到今日之田地,不說出來有後悔者,只是維持面子的口硬之辭而已。
從參選名單中可看出,不少人是平常甚少就政治話題表個態的。
這次以個人名義或組成團伙落水,除關心誰當特首和香港前景等偉大襟懷外,也可以是向我們顯示如何以最小成本發揮最大公關或步上青雲之捷徑也。
或者有人以為出面去參選,如當選的話,等如自動取得了一張參與「西環」招待會的入場劵,不需向傳統的工會、商會、群眾團體靠攏了。也不需站在人後三幾十年仰人鼻息才有出人頭地之機會。有能者自應懂得爭取機會。
向有票之選委招手,相信是西環為選特首部署的必然之舉。甚至落選之人,如表現出眾,也可以成為平時招攬之對象。選者不必花費太多金錢時間,便可攀上如此高地,誠marginal costing之最大發揮也。會計師應優為之。
其他人的政綱也有可觀之處。但有些人似乎搞不清不知自己是代人投票選特首還是自己選特首。如寫上幾個字:「共融、跨越、創建未來」。這是得體的政綱麼?也有人把「控制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人數增長」放了進去,以為可以減少惡性競爭,同行的生活會好過一點。。他以為這是公會選Council麼?當年陳茂波選立法會時說過,不要把公會的事送去立法會解決。此君仍在犯此毛病,許是近年需update的知識太多,難顧及technical以外的區區小事也。
某君的政綱很特別,諸錄出來看看讀者諸君有何意見:
「這是一個提供擁抱民主同路人,一個共同參與、務求達至一個堅實、明確的決策方式的平台,并相信透明度越高、內部控制越強、越容易防範表理不一致。擁抱的信念:#Integrity、權力的制約、相互制衡、良善、信實、無偽、正直、法治勝於人治、天地有正氣!」
倒是V18的政綱簡簡單單,一目了然,如:「聽民意,揀到啱;選特首,政制向前走」。起碼不會不知自己是代人投票。
有兩隊人都號稱取得余若薇和梁繼昌的「全力支持」。不知全力是指全部左手之力或全部右手之力?抑是上午給A隊全力,下午給B隊全力?政治人的Promise幾時都不易上下而求索。如果representation 變成mis-representation,信以為真者以為有大人物全力支持,舁足面而投了票,可有補救之道?
說起來,筆者也有點後悔:當初為何不湊湊熱鬧報個名,好拿張入場劵呢!
刊於 信報 香港執業會計師 馮培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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