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9
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曾鈺成主席
曾主席:
檢討立法會大樓內示威活動的保安問題
為管理到訪的公眾人士,行政管理委員會早已訂立了一套登記及管理安排,容許公眾人士參觀大樓及旁聽會議;同時,在大樓外設立示威區,讓公眾及團體表達意見。然而,上周五(6月6日)發生有公眾人士在未經許可下,闖入立法會大樓範圍內示威,當中有部份人士更以粗暴的手法衝擊立法會,干擾議會運作和導致多名立法會職員受傷。我們讉責示威人士破壞立法會的管理規定,並對受傷的立法會職員致以衷心的慰問。
立法會是特區憲制架構的重要部份,有必要制訂有效措施,確保議會正常運作,保障大樓內人士的人身安全。為此,我們對行政管理委員會提出以下要求:
(一) 嚴肅檢討處理是次事件的手法,和現行的保安及公眾管理安排,包括應否容許示威者進入大堂內示威,以及如何處理不聽管理人員勸喻的人士的做法等;
(二) 針對有人聲稱進行「佔領立法會」,應制訂應對措施,加強大樓的保安,並研究限制嚴重違反規定的公眾人士再次來訪;
(三) 跟進是次事件是否有人觸犯刑事罪行,追究立法會職員受傷的責任,以及調查有否議員助理違反規定,「私放」示威者入大樓。
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