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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生產者責任計劃共同法律框架,劉國勳支持環保政策務實推行,避免擾民及成本急升轉嫁消費者

2025年2月18日


政府向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介紹生產者責任計劃共同法律框架,提出修訂《產品環保責任條例》 (第 603 章)擬新增的附表,增加或修訂受規管產品。日後陸續為塑膠飲料容器、紙包飲品盒、電動車電池、汽車輪胎和鉛酸電池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以及將首先推行的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計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歡迎政府與業界溝通後,推出切實可行、循序漸進的方案,相信透過進一步就落實細節交流,配合加強回收設施及教育,將可逐步落實各項生產者責任計劃。


劉國勳議員指出,今次是首個以「市場主導」的模式推行的生產者責任計劃,要順利推行,業界意見非常重要,因此去年5月曾聯同由香港較大型的飲品供應商組成的香港飲品商會與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及相關官員會面,反映業界對計劃的意見。劉國勳議員感謝局方實事求是,積極與業界溝通,達成共識,推出框架,有信心執行細節亦可以與業界攜手訂定,得出切實可行的方案。


劉國勳議員認為,計劃無可避免為飲品供應商帶來額外成本,採取循序漸進的方案,可以避免供應商把急劇上升的成本轉嫁消費者,認為是在目前經濟環境下雙贏方案。


就回收金額定於最少0.1元水平,劉國勳議員認為是合理,與目前「入樽機」先導計劃的水平相同,而「入樽機」不時出現爆滿情況,反映回贈水平只是一種鼓勵,更重要是回收設施的便利度及容量。


至於回收目標,政府把初階段膠樽回收目標訂於30%、紙包盒則訂於10%,再分階段逐步提高。劉國勳議員指,目前塑膠飲料容器的回收率約 14%;而紙包飲品盒則少於 1%,形容初階段的回收回標是務實和合適的起步點。而回收目標的水平亦影響飲品供應商聘用營運者的成本,不宜過於進取,以免帶來太多額外成本,最終要由消費者「埋單」。另外,回收率是否達標亦受回收設施﹑市民習慣等影響,在計劃實施初階段以目前建議水平作為目標,容許市場有時間及空間循序漸進,逐步與其他地方看齊,是較務實的做法。


劉國勳議員重申,減廢回收最重要做好宣傳教育,提高社會意識,同時增加配套,令環保減廢成為市民習慣。


傳媒聯絡:

劉國勳 9782 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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