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4
民建聯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將於今年三月上旬出席全國人大及全國政協會議。我們將就多項有關香港與內地合作、國家發展以及與香港息息相關的熱點議題提出建議和意見,詳細如下:
一、 加強打擊水貨走私
鑑於近年香港與內地之間的水貨走私活動激增,我們建議內地海關和出入境部門增加經費和人手,在口岸加強查驗,並根據《海關法》第83條和84條對收購和售賣走私貨物的商戶加強偵查和執法,爭取在轉售環節打擊水貨走私。如內地居民參與走私水貨活動,一經查處,應取消其個人遊簽註一定年期。
二、 港人辦學 解決跨境學童問題
跨境學童問題困擾香港。我們建議內地容許香港的辦學團體聘用香港的校長和教師,在深圳當地辦學,招生對象為有港人身份的學生,並接受香港教育當局在辦學和管理方面進行監督。這樣可以創造條件,讓香港特區政府將來資助有關學校,降低收費,吸引港人學童就讀。另外,我們建議內地明確政策,容許雙非學童報讀港人子弟學校和港人子弟班。
三、 防止利益衝突 維護公正廉潔
為確保各級政府運作公正廉潔,我們建議從財產申報公示,以及限制政府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兩方面著手,建立比較完善的防止利益衝突的機制。首先,由國務院頒布《公務員財產申報條例》,以行政法規方式在政府內正式確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制度。其次,應禁止政府工作人員(1)在公務活動中;(2)以公職身份或在與其公職身份有關的情況下;或(3)在本人或工作部門與利益提供者有公事往來的情況下,為個人或家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四、 加強食品安全 重建消費者信心
我們建議為食品安全政策與工作提供經費保障,特別應確保各級監管部門有足夠經費,對各種食品進行不定期抽查檢測,並授權國家級監管部門可宣佈召回來自某個產地的某種食品。針對消費者對國產乳製品信心不足的問題,我們建議盡快提高生乳收購的衛生
標準,並通過更積極的財政措施協助奶農提高生產技術和衛生水平,並協助他們發展集約化經營,為確保奶源品質和安全創造更好條件。
五、 吸引海外和港澳台人才
我們建議放寬海外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資格,並根據不同行業、技術和專業要求,建立一套統一的計分標準,並放寬工作簽證限制,容許外國人在未獲中國僱主聘用之前,可憑藉自身學歷、工作及技術資歷,通過評估後獲批工作簽證,來華尋找工作。另外,建議就香港與內地之間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作出更靈活規定,在計算涉及繳稅義務的183天停留日數時,出入境當天只當作半天。
六、 協助香港企業在內地發展
為協助香港企業在內地發展,我們建議推進香港與內地品牌的互認與合作;在內地,包括邊境地區,設立長期的香港產品展銷中心;在內地主要城市設立「港澳企業內銷保稅區」,容許港澳企業可先把貨品運進保稅區,待提貨交付客戶時才繳納增值稅;減輕中小企業為入口高新科技工業設備而支付增值稅的負擔;在內地待發展地區設立向港資企業提供政策優惠的工業園。
七、 加強兩地金融合作
為進一步推動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及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我們建議容許港資銀行在前海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並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長遠應容許內地與香港銀行之間進行人民幣同業拆借,及容許內地企業向香港銀行借入的人民幣回流內地;提高香港銀行及保險業獲准投資內地銀行間債市的額度與範圍,以及擴大准許參與界別至基金業;研究讓香港特區政府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可行性,以進一步發展香港人民幣債券市場。
八、 完善基本養老保險權益跨區轉移的安排
由於各地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資訊網路不健全等問題,企業職工在跨地域轉移工作之後,他們的基本養老關係轉移接續面對較大困難。我們建議向企業及民眾,特別是農民工,加強宣傳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規定,讓職工了解他們在流動就業時的權益,妥善辦理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安排。我們也建議長遠應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的運作模式。
九、 協助香港漁業轉型發展
為協助香港漁業轉型,我們建議在不超逾港澳流動漁船「雙控」指標的情況下,容許受香港「禁拖」法例影響而沒有流動漁民戶籍的香港漁民加入流動漁民戶籍,並發放「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研究讓原本持有「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港澳流動漁民在不超逾「雙控」指標情況下,可將其漁船改裝成較大功率和鋼質的漁船。
十、減輕人民醫療開支負擔,妥善解決醫患糾紛
醫患糾紛問題漸趨嚴重,不斷為人所詬病的醫藥價格昂貴也一直難以遏制。政府在政策層面上接連推出改革方案和指導意見,但醫療體制改革的成效卻始終有限,醫患矛盾依然尖銳。問題的關鍵在於很多醫改政策並沒有得到貫徹落實。針對此問題,政府應從政策落實的層面去考核績效。另外,增加醫藥定價過程的透明度;支持、推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也是減輕百姓醫療開支負擔、緩和醫患糾紛有效舉措。
十一、加大商業廣告監管力度,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市場
虛假違法廣告越來越普遍,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利益,必須加以整治。現時有關於廣告監管的法律規定已出台多年,現在的市場環境和當年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語,有必要重新檢視,進行修訂。同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調動群眾主動舉報的積極性,並加強信息發佈和宣傳教育,以提高消費者的警覺性。
十二、進一步完善內地老年醫療保障制度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產業結構的調整和企業行為的日益市場化,令內地老年人群的醫療保障體制面臨很大衝擊。我們建議政府制訂專項老年醫保措施,鞏固老年人醫療保障的保護網;從多渠道增加護理院、養老院等老年設施,重視社區服務工作,使老年養老和醫療保障多元化;拓寬社會老年醫療經費的籌集渠道;通過強有力的調控手段監督執行對老年醫療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和醫療費用的合理收取,建立可持續發展的老年醫療保障體制。
十三、嚴格監管內地商品房售後返租行為
在內地商品房市場急速膨脹,交易日益頻繁的今天,售後返租行為因含有融資或者變相融資內容以及房地產升值或者高投資回報的承諾,涉嫌違反國家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存在諸多風險隱患。為此,我們建議加強對商品房銷售市場的監管,嚴懲發展商違規銷售行為;做好購房者投資風險防範意識的教育,推廣合法正確的投資觀念;完善商品房銷售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相關法律責任,以便當事人發生糾紛後循法律途徑解決。
十四、完善港人在內地參加社保問題的規定
長駐內地工作的港人人數越來越多,對參加社保具有一定需求,但現有的相關規定並不清晰,也缺乏查詢渠道。因此,立法機關應進一步完善關於社會保險的立法體系,明確港人在內地參加社保,其主體地位是等同內地居民或者參照外國人的有關安排,為港人參加社保問題提供清晰指引。另外,對於涉及港澳人士的政策規定,除了發佈信息以外,政府可考慮提供更多的諮詢渠道,為他們解答疑難。
十五、關注內地公路施工質量,整治車輛超重問題
內地近年相繼發生幾起公路和大橋塌陷事故,除了施工質量備受質疑以外,違規使用的情況也非常嚴重。首先,關於工程質量問題,政府應該繼續針對工程領域的轉包、圍標等情況進行打擊,保證工程是由投標人負責完成,才能明確責任主體。現時的工程驗收屬於事後行為,監管作用非常有限。政府應持續監管公用設備的整個工程過程,才能確保工程質量達標。對於違規使用公路的車輛,現行處罰缺乏震懾力,主管部門應加強懲治超重超載車輛,以免公路路基長期遭受破壞。
十六、推動內地與香港有關離婚判決的相互承認與執行
中港婚姻現已相當普遍,但離婚率也一直居高不下。現時兩地法院有關離婚判決的互認問題缺乏清晰指引,導致夫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等問題容易因兩地法律制度的不同而出現糾紛。因此,兩地法院應盡快展開磋商,就兩地離婚判決互認制定可行方案。但兩地法律制度存在巨大差異,不容易形成共識。雙方可針對現實情況,先為管轄權問題訂定準則,使當事人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落實“一事不再理”原則,一方面免卻了判決的請求承認和執行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能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十七、應對陰霾天氣 改善空氣質素
近年陰霾天氣經常出現,空氣質素問題令人關注。我們建議嚴格按照《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改造高污染行業,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制定區域性減排目標,並以此作為考核當地政府管理績效的重要指標。嚴格防止高污染企業向內陸轉移。在城市大力推動集體客運網絡建設,推動在北方城市採用環保能源供暖。在農村協助農民更廣泛採用秸稈粉碎機處理秸稈,減少焚燒秸稈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十八、加強香港與內地的專利制度合作
香港特區政府最近決定設立原授專利制度,把實質審查工作外判予其他專利當局。鑑於國家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支持香港發展創新科技,我們建議香港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提供協助,令該制度得以鞏固,發揮其應有效益,具體措施包括兩地加強專利審查人才培訓合作和交流,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局接受香港外判專利的實質審查工作,在CEPA框架下逐步建立香港與內地專利審批互認的制度。
十九、解決香港醫生北上開業的困難
CEPA補充協議九容許香港醫療服務提供者在內地以獨資形式設置醫療機構,然而,香港醫療專業人士現時在內地申請開設診所,遇到不少困難。現時內地主管部門要求香港醫生必須先租有或管有經營處所,才審批其開業申請。我們認為不必要求申請人於最初的申請階段就要租有經營處所。另外,應明確區分對診所及醫院設備的不同要求,以減輕申請人的開業成本。當診所持有人變更經營處所,政府亦應簡化行政程序,讓該等人士不必重新申請開業。
二十、平抑供港活豬、活牛價格
近年供港活豬、活牛價格不斷上升,並有供應不足情況出現。我們建議研究制定內地活豬、活牛每年供港的保證數量,並在必要時通過行政手段確保供應量達標,以維持價格穩定。我們也建議研究開放內地活豬、活牛供港的市場;支持更多鄰近香港省市的供應商將活豬、活牛供應到香港;並提供支援政策,協助更多香港禽畜從業者到內地發展,成為內地供港活豬、活牛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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