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6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幼兒,涉事香港保護兒童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夏穆聯同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黃嘉純於今午舉行記者會,交代檢討報告內容撮要,民建聯有以下看法:
虐待行為屬於嚴重罪行,何況向年幼小童施以虐待,簡直人神共憤,社會絕對是「零妥協,零容忍」。民建聯重申,對於「童樂居」發生虐待幼童事件感到十分憤怒。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已就事件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商討,爭取在農曆新年前於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深入討論事件。我們同時促請當局密切跟進受害幼兒及院舍內其他兒童的情緒及身體狀況,確保孩子不會受到是次事件而影響個人身心成長。另外,針對事件,我們促請當局:
1. 嚴懲涉事虐兒職員及管理層
虐待兒童屬嚴重罪行,涉案幼兒工作人員必須作出嚴懲,以敬效尤;對於童樂居管理層疏忽管理,制度僵化,直接導致慘劇發生。儘管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與童樂居院長崔惠英提出請辭,但相信社會不能接受涉事管理層請辭了事,民建聯認為,作為社會福利署資助機構,相關管理層應對事件作出承擔問責。
2.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是次事件是因為一封匿名投訴而揭發,過去三年社署卻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有關投訴,反映現行監察制度完全失效,相信這與保護兒童會及童樂居管理層集體疏忽管理所造成。此外,涉事被捕職員涵蓋不同職級和年資員工,令人質疑機構早已形成粗暴的「虐兒」文化。因此,民建聯不排除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向立法會提出深入調查,了解相關機構的督導和監察制度,以及查找社署在事件中擔當的角色和責任。
3. 優化員工工作守則及設立「黑名單」
建議制訂員工、義工和照顧者的行為守則,以及制定幼兒工作員黑名單,對於曾有虐兒前科的幼兒工作員可考慮從註冊名單上除名,防止有施虐紀錄的幼兒工作員再從事相關行業,危害兒童身心健康;另外,鑑於是次事件涉及虐兒及侵害人身等罪行,社會對保護兒童會已失卻信心,當局應積極考慮撤銷該機構現行服務單位資格。
4. 設立有效監察機制
加強對前線員工的督導及監察;為確保員工服務質素,當局必須制訂一套有效監管機制,以監察中心的日常運作,包括制訂工作紀綠報告及視頻監察系統,社署須加強突擊巡查;以及常設處理投訴機制,處理一套有效的懷疑虐兒事件的制度。
5. 制訂長遠幼兒照顧政策
從今次虐兒事件,我們發現當局並沒有完善幼兒照顧政策,特別是0至3歲幼兒照顧服務嚴重不足,主要集中於現行兩間服務機構,當局必須:
全面檢討現行照顧兒童服務模式,探討多元照顧模式以配合不同孩子的需要;
增撥資源,引入其他照顧服務單位,為受託幼兒及家長有更多不同選擇;
檢視及優化現行託兒服務機構人手編制,包括日常工作流程及人手比例等,緩解機構人手不足壓力;
加強幼兒工作人員培訓,為在職人員提供專業訓練及進修,增加職系薪酬待遇,吸引更多新人投入照顧幼兒工作,以應對幼兒工作者嚴重流失問題;及
提早於本年內完成審議有關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及忽略兒童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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