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在今年2月,民建聯曾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議案,獲通過的議案包括:推出政策鼓勵私人業主參與過渡性房屋,以及加快審批申請等;而今次當局推出「免租(政府土地租金)、免費(免收豁免書費用)」措施,我們認為是對上述議案的正面回應。因為新措施一方面可以減省參與過渡性房屋計劃業主及社福機構的「成本」。另一方面,由於當局豁免了相關的費用及租金,變相亦減省不少行政程序及時間,如就補地價作評估,以及處理臨時改變土地用途的豁免申請。
雖然,我們是歡迎及支持今日推出的新措施,不過,我們相信要「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還有很多措施可以做,包括:
1.協助覓地:現時政府閒置土地清單是不加篩選,有興趣機構須自行從清單中評估及研究個別用地/設施是否合適,如最後選址被否決,將浪費機構時間及資源。故我們希望政府可以先作初步篩選及技術評估,找出適合用作過渡性房屋的閒置政府土地或設施,再結集一份清單供社福機構考慮,這相信有助提高雙方的效率;
2.提供技術支援:一如文件所說,社福機構善於物色有需要的租戶,但對改裝、甚或籌建過渡性房屋,機構其實相當「難入手」,若當局能提供技術顧問服務,或由市建局/房協協助提供工程顧問服務,相信協助機構克服工程技術障礙,令項目籌辦工作更有效率;
3.釋放未補價的居屋單位:改裝或籌建過渡性房屋只是供應單位的方式之一,另一個方式是將「現有」的單位出租,而這個潛在供應,就是20多萬個因「未補地價」而不能出租的居屋單位,我們期希當局能與房委會研究如何釋放這些單位。我們過去一直倡議「社企二房東」的計劃,是以類似現時「社會共享房屋計劃」的方式,營運「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
4.交代工廈轉過渡性房屋: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曾提出,推出政策鼓勵工廈業主,改裝整幢工廈作過渡性房屋,但建議出台多時,至今未有任何進展,我們期望當局能作出交代。
新聞聯絡 : 立法會「跟進不適切住屋問題小組」主席 鄭泳舜 (6373 1979)、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 柯創盛 (926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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