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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回應焚化爐興建及選址

2011.02.17


對於環境局傾向於離島的石鼓洲興建焚化爐,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表示,當局應就焚化爐的設計、運輸廢物的方法及廢氣排放等各方面,盡快諮詢離島區議會及相關團體,並在得到地區同意下,才落實有關工程。


身兼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的陳克勤議員指,雖然石鼓洲較另一個選址、屯門的曾咀遠離民居,但居民一直關注在焚燒廢物期間,會否排出有毒氣體,以及附近的衛生環境會否受到影響。當局應汲取上次擴建將軍澳堆填區的經驗,開展詳細諮詢,並要採納最先進的技術焚燒廢物。同時,因在石鼓洲興建焚化爐涉及填海,環境局須確保工程對當區的水質及海資源的污染,減至最少。


他又表示,雖然焚化爐是本港處理固體廢物策略的其中一項設施,但環境局必須透過多管齊下的方式,在源頭方面減少產生廢物,包括加強廢物回收,以及盡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制」餘下的項目,包括飲品容器、包裝物料、汽車輪?和充電池。


另外,環境局早前透露,若在石鼓洲興建焚化爐的話,落成日期將為2018年,較在曾咀興建遲兩年運作,陳克勤議員希望當局,詳細交代如何在這兩年期間,處理廢物。


 

新聞查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777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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