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9
民建聯回應積金局提出改革強積金的建議
就積金局今天宣布一系列改革強積金的長中短期措施及建議,以降低收費,民建聯表示歡迎。
積金局提出四大方向,以長遠改革強積金制度。民建聯認為,從長遠的基本改革上,積金局提出的首三項方向都是合適的。因此,我們促請政府應盡快落實。民建聯重申,政府應制定受託人收費上限;針對各類成份基金的不同風險級別,訂立不同的管理費上限;產品方面,可規定強積金計劃受託人須向供款人提供不收管理費的銀行儲蓄形式產品;並提供與外匯基金回報掛鈎及與通脹掛鈎的兩種基金產品。
同時,民建聯強調,政府應盡快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
對於成立強積金非牟利公共受託人的建議,民建聯贊同政府應小心研究利弊,再詳細諮詢公眾。
至於中短期措施方面,我們認同積金局提出的短期計劃,同時認為應進一步加強其他相關措施,包括:
(一) 立法規定受託人必須在年度報告中詳列該年度所有收費及基金管理費的細項;
(二) 積金局建立一站式基金數據庫,讓僱員可直接比較市面所有強積金產品的投資回報表現及管理收費、基金開支比率;及
(三) 加強宣傳及教育強積金供款人如何解讀年度報告及積金局提供的收費回報比較平台的數據。
新聞查詢:民建聯財經事務發言人李慧琼(7770 0820)、民建聯黨團召集人葉國謙(7770 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