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3
「9+2」泛珠三角經濟區域框架協議的簽訂,為包括珠江流域和南中國地區的內地九個省區,及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經貿合作,開創新的格局,將有力促進區內經濟的協調、快速發展,意義深遠。為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民建聯提出如下十點建議:
特區政府應積極參與「9+2」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並提議把「9+2」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協議的秘書處設在香港。我們認為,此舉既有利於內地九省區利用香港走出國門,亦可繁榮香港。有人指由於內地九省區人士到港要簽注,把秘書處設在香港不利往來,我們認為正好利用「9+2」機會把不利區內經濟合作的制度改革,如內地可放寬過往對來港經商的內地工作人員及商務客簽注限制,包括放寬簽注期限受年納稅額及創匯額等的規限、每次逗留時限 (現時為不超過14天)等,這對各方都有利。
為方便港商到內地九省區投資,建議內地九省區在香港建立「港商投資九省區辦事處」或投資服務部,為到九省區投資的港商提供一條龍的開業手續、諮詢服務。目標是令港商在香港即可辦理完有關手續,不用在內地不著邊際地跑工商局、稅務局及其它辦事機構,並在遇到問題時可透過辦事處獲得幫助。辦事處提供有關服務可酌量收費,為此應配備必要的各部門辦事人員,我們認為這是互利雙贏的事。特區政府應努力促成。
利用「9+2」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機會,爭取盡快落實QDII(認可境內機構投資者),以及令香港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9+2」區域合作要求加快區域經濟融合,由於港澳屬國際自由港,無外匯管制,內地實行外匯管制,資金出入受到限制。但盡快落實QDII,在外匯管制中建立起內地居民對外投資的特殊而合法的通道;以及令香港擴大經營人民幣業務,早日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既有利香港經濟,也有利人民幣逐步開放,加快中國經濟與世界接軌,互利雙贏,勢在必行。從目前情況看,人民幣在香港實際上已在流通,據報導每天有過億元人民幣與港幣交易,而這些交易大多數並不規範。目前無論是內地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監管機構,似乎採取隻眼開隻眼閉態度,為此急需規範管理。另一方面,「9+2」合作要求區內省市把香港作為邁向國際的平台,勢必有更多的內地企業來港開辦公司或辦事處,其資金調出,如何從人民幣轉換成港幣也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民建聯建議中央可以考慮在落實QDII方面,讓九省區先走一步;同時加快香港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工作,在九省區對香港外匯管理方面,可考慮根據合作需要,適當放寬,或先作試點。
趁「9+2」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協議簽定,進一步協調、完善珠三角的交通網絡。發展區域合作,基建運輸先行。目前珠三角的交通網絡仍存在不少問題,就香港與內地交通運輸而言,西部通道在物流、人流兩方面如何協調,以及現時皇崗、羅湖、文錦渡、及沙頭角等四個口岸如何及時協調、規劃發展,以適應「9+2」的發展,都值得很好研究。從目前情況看,協調及規劃問題甚多,落馬洲擴建工程剛完成,但已經常出現擠迫現象,說明其規劃缺乏遠見,值得汲取教訓。在鐵路運輸方面,也存在規劃不周的問題,尤其是香港現時鐵路發展只注意客運,並不適應「9+2」對貨運發展的要求,無預見性會錯失良機。為此我們建議正在計劃中的港珠澳跨海大橋建成為公路鐵路兩用橋,並把鐵路延伸至葵涌國際貨櫃碼頭。
從大珠三角做起,協調好泛珠三角航空交通工作。目前在大珠三角航空港上,在方圓不到200公里範圍內,有香港、深圳、澳門、珠海及廣州五個機場,不僅資源浪費,還會造成管理混亂,我們認為「9+2」航空港協調,首先要解決好這一問題。在此基礎上再協調泛珠三角。另一方面,我們建議短距離往返,可考慮發展直昇機服務,有關方面應盡快提上議事表。
發展泛珠三角投資,除了注意做好工商界大規模投資的服務工作外,亦應重視中小企業投資,尤其是具體的支持、輔助。包括開辦中小企業手續、財務、會計及稅務制度方面,以及海關、檢疫、檢驗等方面。同時對香港到內地經營個體工商業戶,亦應提供幫助,建議CEPA有關廣東允許香港個體工商業戶經營的政策,首先擴大至九省區。
統籌「9+2」地區的環保工作。建議協調區域內有關水源、空氣及海洋資源等的保護、保育工作,研究廢氣排放、污水處理、噪音及海水污染等標準及規定的統一問題,做好合理的工業佈局及廢物的回收處理等。
利用「9+2」,爭取內地政府採取更靈活的措施,令已在內地設廠投資的港商有更方便更自由的搬遷條件。現時已在內地設廠的港商,面臨著成本上升的壓力,有不少企業計劃北移搬到成本較低的地區,但由於搬廠涉及到十分複雜的政策問題及繁瑣的手續,影響計劃落實。如原來享受優惠免稅進口的機器設備,要搬廠到別處就牽涉到徵稅問題,按理設備仍在內地使用並非賣出,是不用徵稅的,但要取得豁免則要經過工商局、稅局、海關等多個部門,手續十分繁瑣。這些問題預計會成為影響泛珠三角經濟區域內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障礙。為此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應把問題提出來,要求區域內各省區,對在區域內的港澳商人搬廠,採取統一及簡易可行的手續、政策,並避免不合理徵稅。此外,在內地的港資企業成品及半成品轉廠問題,以及為此而設的海關台帳制度,由於有些成品半成品需多次轉廠,難以跟蹤及其它引申問題,一直沒能很好解決,對港商造成不少困擾,現時「9+2」擴展至九省區,問題會更大,希望有關方面重視並妥善解決。
為幫助港商到內地投資及交流,建議特區政府在九省區建立辦事處,提供信息及必要的支持服務。另外香港特區政府亦應提請內地九省區建立一個統一的信訪部門,協助在內地活動的港人解決遇到的困難。
根據「9+2」發展的新形勢,我們建議逐步將內地居民赴港澳個人遊的適用範圍,擴展至九省區的重點城市。
新聞查詢:民建聯工商專業委員會主席黃定光、民建聯工商事務發言人 陳鑑林 (7770 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