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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對資訊科技教育未來路向諮詢文件的回應

2004.05.14


資訊科技教育未來路向諮詢文件指出,該文件是要檢視過去五年資訊科技教育取的成果、遇到的障礙、未來的理想,及各項構思中的政策目標和推行計劃。不過,文件並沒有交代過去五年推行資訊科技學習策略的成果和進展,只交代研究工作將會在二零零四年年中完成,由於欠缺有關成果和進展的匯報,在成效不明確的情況下,很難要公眾對未來策略的方向進行詳盡的分析和理解。


學生學習目標並不清晰


九八年公布的善用資訊科技學習五年策略文件,有為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生,訂定電腦應用技巧指標,這些指標詳列在附件中,指標具體且容易跟進和對照。但未來路向諮詢文件,卻沒有訂出不同級別學生未來應達的電腦技巧指標,只提及透過制定「資訊素養」架構,幫助師生理解資訊科技教育的學習目標;而文件所指的「學習目標」又是否等同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資訊科技學習目標」?這點實有待澄清。由於學習目標並不清晰,令人關注未來策略希望不同階段的學生達到甚麼資訊科技基準。


當局協助解決版權問題


目標一提及課程和學習材料,當局會鼓勵學校配合校本課程,擴闊學生學習素材的範圍,鼓勵學生使用資訊科技學習;又建議設立網上平台,鼓勵教師在平台分享資訊科技教學。但民建聯獲悉,學生從萬維網搜集和下載資料時,以及老師自製網頁教材時,往往會從他人的網頁下載資料,一旦學生和教師將這些習作和教材發放上網,便可能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就此,民建聯希望當局連同業界、教育界和知識產權署,共同商討電子材料版權的問題;並長遠考慮制定指引,避免學生和老師墮入法網。


關注香港教育城的角色


目標四提及優質數碼學習資源,並加強教育城在促進這方面的角色。但民建聯擔心,將促進數碼學習資源的責任依重在教育城,是否恰當。因為,教育城一方面擔當市場的中介角色,讓教材發展商及各院校了解學校的需要,也讓學校得到產品及服務的資訊,但另一方面,亦要擔當「市場研究者」,統籌各界的數碼教材製作,減少教材重疊。很明顯,教育城作為中介者,又是統籌者,很可能出現角色矛盾。就此,民建聯建議當局進一步釐清教育城的角色,並訂明當局和教育城就落實目標四的各自角色及相互關係。


老師培訓側重改善教學技巧


文件建議,重整現行在教育上應用資訊科技的培訓架構,希望日後培訓的焦點可以集中於促進探索性學習、執行學習課業等,並將培訓架構納入由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制定的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架構內。民建聯認同此一方向,因為此舉將鼓勵老師增進資訊科技教學的知識,並認定老師接受培訓是專業發展的一部分。


民建聯認為,既然大部分老師已掌握資訊科技的基本能力,未來開辦的老師資訊科技課程,不應再是教授軟件應用,或是開發教材,而應是教授老師如何將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的技巧,從而改進目前單向而呆板教學方法。


逐步更換資訊科技硬件


文件提及各項影響資訊科技教學的障礙,其中一項障礙是硬件不足。文件指出,大部分學校使用的硬件,是四、五年前購置的,已無法支援現今的教學需要。民建聯獲悉,有部分學校已就此問題要求當局更新硬件,甚至更新從優質教育基金獲得的硬件。民建聯認同,部分學校的硬件未能應付現今教學需要,長遠將有可能影響資訊科技教育的推行。但由於現時資源緊絀,政府不可能同一時間為學校所有硬件更新,建議當局在資源許可情況下,陸續為學校更換電腦。


配對撥款可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


為鼓勵業界和學校共同開發優質的數碼教學內容和軟件,文件提出當局考慮設立貸款計劃或配對撥款,資助資源套三分之一或一半的製作費用。民建聯對此表示歡迎,因為現時本地製作的資訊科技教學軟件,開發成本高昂,亦未必適合學校使用;學校亦表示軟件選擇有限。因此,配對撥款將鼓勵學校和商界合作,共同開發適合學校使用的軟件,不過,為免開發的軟件只適用於一至兩所學校,當局應鼓勵多所學校一同與業界合作申請配對撥款。


在提升資訊科技基礎設施方面,文件提出由於資源所限,只要學校提供配對所需的撥款,當局才會考慮增加液晶體顯示投映機,及支援學校引進無線網絡技術。民建聯認為,由於無線網絡並不是學校推行資訊科技教育的必需技術,加上目前每所小學和中學均有投映機,所以,當局要求學校自行尋求款項才可獲配對撥款,亦屬合理;不過,當局要留意,學校不應為尋求資源而向學生家長募捐,向家長施加不必要的財政壓力。


靈活運用資源


文件提出,當局會合併發放予學校的經常性資訊科技津貼,又會將資訊科技津貼與其他經常性津貼合併發放,以便學校有更大的彈性運用津貼。民建聯認同這項做法,認為合併發放各類津貼,可令學校在使用津貼時毋須受到過份的限制;學校可根據技術人員的聘用,更換、更新軟件和硬件,教師培訓等,訂出優先次序,靈活調配資源,落實各項校本資訊科技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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