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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就《提取強積金權益諮詢文件》的回應

2012.04.02


積金局於3月31日結束就提取強積金權益的諮詢,以下為民建聯呈交的回應內容:


強積金自2000年12月實施至今已超過11年,社會各界普遍認為現正是適當時機對計劃的規定進行檢討,民建聯歡迎強積金管理局(以下簡稱積金局)就計劃成員退休時支取權益的方式,以及提早提取權益這兩項問題進行公眾諮詢。長遠而言,我們希望局方能因時制宜地對強積金計劃的其他細節進行全面檢討,以達致市民普遍要求降低收費、增加僱員的投資選擇及完善監管制度等目標。


退休時自願分階段提取權益


我們贊成容許計劃成員在退休時,可自由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方式,提取強積金權益,相信這將可提高發放方式的靈活性,讓計劃成員可選擇最切合自己需要及喜好的提取方式,同時,亦可避免當計劃成員在退休時遇上經濟不景、證券價格急跌,卻被迫一次過變現所有投資,因而出現累計回報大幅減少的情況。


至於有關退休後,若以分期方式逐步提取強積金權益的提取安排,我們則傾向不加以具體規限,把提取的安排細節,包括提取次數或每次提取的款額,留待強積金受託人與計劃成員協商決定,以方便計劃成員選擇最切合自己需要和喜好的提取方式。不過,當局宜就提取權益的收費作出適當規管,以確保計劃成員不會為此需要支付不合理的額外成本。


基於罹患「末期疾病」的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權益


我們認為,積金局讓患上危及生命疾病(簡稱「末期疾病」)的計劃成員可在人生最後階段,按照自己意願,使用這筆累算權益,將可有助他們在治療上解決經濟問題。


不過,民建聯認為,雖然危疾不一定會致命,但鑒於較早時間發現自己患上嚴重疾病,如中早期癌症,甚至長期病患,包括需定期「洗肚」的腎衰竭或嚴重糖尿病等,患者在治療期間往往無法工作或者暫停上班,加上要應付手術、住院及藥物等大額醫療開支,亦可能需聘請醫務助理或購買補健食品,一系列相關開銷高昂,因此,建議當局應加入「危疾」作為提早提取強積金權益的理由,容許計劃成員以有關原因提早提取部分強積金權益。


長遠而言,我們更認為,為了將來強積金制度的持續發展,政府應研究如何可讓計劃成員利用自己的強積金累算權益,作自置居所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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