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1
回歸以來,發展中藥產業已經是政府及業界的共識,前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1997年已提出將香港發展成國際中醫藥中心,之後政府一直推出政策措施推動中藥產業發展,可見發展中藥產業一直是特區政府的目標。然而,時至今日,中藥產業的發展仍然緩慢,民建聯為此研究了這個產業的發展狀況,認為它本身已有基礎,政府應該善用良好商譽、鄰近大中華市場、資訊流通、法治優良等優勢,突破侷限,加強推動中藥產業發展。
建議書中,民建聯提出了九大方面、共十九項建議,當中主要措施包括:
1. 改變現時政出多門的局面,成立專責執行機構,跨部門協調,推動中藥產業發展。
2. 成立專項基金,提供優惠貸款或者資助,支援業界發展。
3. 資助業界採用資訊科技和其他相關技術,提高生產力,同時提供培訓及顧問服務,協助業界採用適合的科技方案。
4. 增加土地供應,建立專門園區,發揮集聚效應。
5. 推動中藥檢測認證業務,確保藥品安全有效,加強消費者信心,讓產品增值。
6. 立例監管保健食品,避免當中少數參差不齊的產品令消費者誤會是中藥不佳,拖累中藥產品形象。
7. 以自願參與為原則,鼓勵而不強迫業界實行GMP,避免中小藥商因GMP成本高昂而被迫結業。
8. 加強培訓人才,為中藥從業員建立資歷架構,提供更清晰的事業發展階梯,吸引更多人才入行,推動產業發展。
9. 促進本港和外地業界合作,逐步推動建立內地、台灣、澳門及香港兩岸四地共同市場,促進中藥貿易,以求地盡其利,貨暢其流。
10. 加強保護知識產權,妥善保障中藥專利,確保業界權益不受侵害,並且鼓勵中藥繼續創新。
隨著全球人口老化,醫藥需求上升,中藥是個大有可為的產業。香港本身鄰近大中華市場,加上具有制度及基建等方面的優勢,對發展中藥產業甚為有利。無論如何,發展中藥產業已經是政府及業界多年來的共識,只要香港善用既有優勢,克服眼前障礙,把握內地市場機遇,必定可以逐步發展成遠近馳名的中藥中心,將中華國粹發揚光大。
建議書摘要
一. 發展中藥已有共識
回歸以來,發展中藥產業已經是政府及業界的共識,前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1997年已提出將香港發展成國際中醫藥中心,之後政府一直推出政策措施推動中藥產業發展,可見發展中藥產業一直是特區政府的目標。時至今日,發展中藥產業已經不是做不做的問題,而是如何做得更好的問題。
二. 發展中藥的好處
中藥產業可以為香港帶來以下好處:
1. 中藥產業有助促進市民健康。
2. 中藥產業可以促進香港的產業多元化。
3. 因應內地消費者對本港產品的信心,拓展商機。
4. 發展中藥產業亦有助發揚傳統中華文化。
5. 隨著人口老化,藥物需求大增發展,發展中藥產業可以開拓商機。
三. 香港優勢
香港在發展中藥產業方面主要有以下優勢:
1. 中西文化薈萃,既有助認識中藥文化及優點,亦有助了解國際消費者需求。
2. 科研基礎設施優良,有助為中藥科研奠下基礎。
3. 營商環境優良,方便招商引資。
4. 法治良好,確保公平競爭。
5. 資訊流通,信息成本較低,有助鼓勵投資。
6. 鄰近大中華市場,享有龐大商機。
7. 香港產品信譽良好,有助吸引顧客。
8. 香港中藥產業本身已有基礎。
四. 眼前問題
發展中藥產業途中,香港要克服以下問題:
1. 土地未能善用,經營產業覓地艱難
2. 經營成本高昂,中小企較難經營
3. 如果強制推行GMP,對業界可能造成沉重壓力
4. 中藥效用暫時缺乏西式科學證明
5. 保健品暫時缺乏監管,容易參差不齊,拖累中藥產品形象
6. 政府缺乏中藥專責執行機構
五. 民建聯對發展中藥產業的建議
1. 成立專責執行機構
如前所述,香港政府現時主要將中藥產業視為創新科技的一部分,並且缺乏專責的行政機構推動這個產業發展,而中藥監管事宜則主要由食物及衛生局,以及其轄下的衛生署等部門負責。
目前,政府又正在推動成立「創新及科技局」,而有份推動中藥產業發展的創新科技署,則會歸於此局轄下。換言之,在新架構下,中藥事宜可能橫跨三個政策局,食物及衛生局負責監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負責推動中藥在進出口、零售、產業等商業層面的發展,而「創新及科技局」則可能負責推動中藥在科研創新等科技層面的發展。
本質上,中藥產業的確是跨政策範疇的,除了是創新科技的一部分,中藥產業涵蓋製造、進出口貿易、批發、零售等領域,是自成一體的產業。為了促進跨部門協調,有效扶助中藥產業發展,政府應該成立一個跨部門的行政機構,名稱或可訂為「中藥發展處」,直屬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或者將來的「創新及科技局」。
這個行政機構主要負責三大工作:
第一,負責協調上述三局在監管及推動中藥產業發展的工作。
第二,作為中藥業界的一站式聯絡單位,方便業界溝通、查詢或者反映訴求。
第三,兼任中藥研究及發展委員會等中藥相關委員會的秘書處,整理各界意見,以此為參考制定發展策略。
2 提供財政支援
2.1成立「中藥發展基金」
本港生產成本高昂,而中藥產業中的藥品研發環節耗資甚多,回本期長,加上政府現時逐步推行GMP,勢必令藥品製造環節亦成本劇增,為了避免讓成本負擔成為扼殺中藥產業的障礙,政府應該成立專項基金 (可考慮命名為「中藥發展基金」),專門支援本地中小型中藥企業發展,為他們提供優惠貸款或者資助,舒緩他們資金鏈的壓力。
2.2 提供限時稅務優惠
針對成本高昂的問題,除了以專項基金提供優惠貸款及資助外,政府亦應該在一段限期內為中藥企業提供稅務優惠,讓他們在優惠期內減輕稅務負擔,增加資金流,從而吸引更多企業家投身中藥產業。
2.3 資助業界電子化
現在是講求資訊科技的年代,企業和商戶如果要邁向高增值之路,亦必須進行電子化。中藥雖然予人較為傳統的印象,但是在生產、儲存管理、零售、貿易等層面,如果可以實行電子化,必定有助將成本效益大幅提升。因此,為了讓中藥產業有高增值的發展,政府應該資助業界採用資訊科技和其他相關技術,提高生產力,具體資助方式可以考慮動用上述「中藥發展基金」,以配對方式給予資助,同時提供培訓及顧問服務,協助業界採用適合的資訊科技方案。
3 舒緩土地壓力 建立「中藥城」
本港土地短缺,土地成本高昂,是發展中藥產業的障礙。政府應該全面研究香港土地規劃,開發大幅土地,建立一站式中藥園區 (「可考慮命名為「中藥城」),劃分土地滿足中藥公司、廠房、展銷、零售等各方面的需要,並且以優惠租金吸引企業進駐園內,發揮集聚效應,逐步建立成遠近馳名的中藥業務中心,無論是公司客戶、個人消費者,還是外地遊客,都可以在園區內洽談中藥業務、觀看中藥展品,以及購買中藥產品,滿足各種需要。
4 推動中藥研究及檢測
4.1推動中藥檢測認證業務
中藥質素關乎治病療效及人體健康,所以檢測及認證的工作至關重要,香港除了製造的產品讓外地消費者有信心外,香港的檢測及認證亦可以提高外地,尤其是內地消費者對產品的信心。為了加強發揮香港信譽的優勢,香港除了自己製造中藥產品外,亦應該為內地等其他地區的產品提供檢測及認證服務,讓那些產品提高市場價值,而香港亦可從中賺取利潤,可謂互惠互利。目前香港已經正在研究建立中藥產品方面的認證計畫,政府應該加快促成其事,並且大力推廣香港中藥檢測認證服務方面的優勢,一方面吸引本地中藥業界進行認證,為產品增值,另一方面吸引更多外地業界使用本港相關服務,進而加強中藥經貿合作。
4.2 成立「香港中醫藥研究所」
要說服人們使用中藥產品,就必須用科學化的方式證明這些產品安全有效,然而,正如上文所言,目前中藥的效用尚未完全可以用西式科學予以證明。為此,政府應該牽頭成立專門研究所 (可考慮命名為「香港中醫藥研究所」),專注以科學方式鑽研中藥典籍,以及測試中藥的安全性及效用,並且按照中醫藥理研究新的藥物搭配方式,甚至研發新藥。只要加強對中藥藥理的科學佐證,必定可以逐步讓以往不相信中醫藥的消費者,信服中藥藥效,從而為中藥產業開拓更廣闊的市場。
5 立例監管保健食品
針對本港保健食品目前定義不清,缺乏監管的問題,政府應該研究整合現時分散規管保健食品的各條相關法例,專門訂立法例監管保健食品,包括研究就保健食品訂立較為清晰的定義,規範保健食品的生產過程、成分標籤、製造及銷售場所,以及產品宣傳等環節。如果可以有效規管保健食品,確保這些產品質素良好,一方面可以增加消費者對這些產品的信心,增加守法藥商的生存空間,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中藥、西藥、保健品三者糾纏不清,出現問題時互相拖累形象,維護整個藥品製造產業的聲譽。
6 容許業界自願實施GMP
目前政府政逐步推行GMP標準,但GMP成本高昂,參與者不但初期設立廠房設備需要大量資金,之後按照GMP標準維持日常管理也需要大筆日常開支,成本總計動輒一千萬港元以上,中小型廠商實在難以負擔,目前亦只有極少數中藥廠商符合GMP要求,如果強制推行GMP,恐怕有大量廠商因為無力達到要求而結業。另一方面,GMP的確有助確保中藥生產過程嚴謹,產品安全有效,並且能以認證方式提高消費者對中藥產品的信心,進而開拓本地及外地消費市場。
因此,政府應該實行「雙軌制」,鼓勵業界實施GMP,但不強制推行。鼓勵措施方面,政府應該加強推廣GMP的意義及實施細節,免費提供GMP顧問服務,並且考慮在上述「中藥城」內出資建立符合GMP規格的廠房,以優惠租金向業界出租。同時,對於缺乏資本自行實施GMP的廠商,政府應該以上述「中藥發展基金」及稅務優惠,資助廠商委託其他符合GMP資格的機構以外判合約方式,按照GMP生產藥物。另一方面,對於滿足於本地市場,實在不欲實施GMP的廠商,政府應該尊重其選擇,容許他們不實施GMP。
7 增加中藥人才
7.1增撥大學資源
目前本港有3間大學提供中藥培訓課程,但如果要切實振興中藥產業,必須確保業界人才充足。因此,政府應該增撥資源予本地大學增加中藥相關課程的學額,並且加強培訓,同時提供更多機會讓本地學生參與內地頂尖中醫藥課程的交換生計畫,讓本地學生增廣見聞,此外政府亦應該為優秀人才提供更多獎學金和進修機會。
7.2 鼓勵在職進修
除了鼓勵學生在大學報讀中藥課程外,為了進一步提升現時中藥從業員的生產力,政府按照中藥製造及銷售等環節的需要,提供在職培訓課程,並且以資助形式鼓勵現有的從業員進修。
7.3 專門吸引海外中藥專才移居香港
現時政府雖然有透過「優秀人才入境計畫」吸引外地專才來港,但此計畫範圍廣泛,配額有限,競爭激烈,中藥專才未必可以受惠。為了加強吸納中藥人才支援產業發展,政府應該考慮專門設立吸納醫藥人才的入境移民計畫,同時吸納中西醫藥人才移居香港。
7.4 為從業員建立資歷架構
中藥從業員,無論研發、製造、銷售等環節,都需要對中藥成份、藥理、效用及其他相關範疇的知識,具備專業性質,但現時中藥從業員的專業性質及不同能力水平往往難以顯現出來,導致未能受到應有重視。為此,政府應該研究為中藥從業員設立一套資歷架構,或者專業認受制度,讓不同資歷及能力水平的從業員取得相應評級。如此一來,中藥從業員便可以有一套更清晰的事業發展階梯,他們的資歷及能力水平亦更容易顯現,有利於爭取更合理的待遇及地位,從而提升行業形象,吸引更多人才入行,推動整個中藥產業的發展。
8 建立共同市場
8.1 促進本港與外地中藥業界合作
本港始終土地稀少,在中藥種植方面備受限制,要發展中藥產業就必須與內地及其他地區加強合作,甚至分工協作,例如讓香港集中發展檢測認證、研發、生產、行銷等環節,藥材種植環節則依靠內地的優良種植場。此外,「中藥城」建成後,政府可以招商引資,吸引適當的外地企業進駐園區內,加強本地與外地企業的合作,以求優勢互補。另一方面,政府亦應該加強搭建平台,促進本地與外地在中藥研究方面的交流,互相觀摩切磋,取長補短。
8.2 推動建立兩岸四地中藥共同市場
中國內地、台灣、澳門及香港同文同種,對中藥文化有較深了解,公眾對中藥產品較易接受。政府應該帶領本港中藥業界加強與兩岸四地交流,積極尋找合作機會,並且謀求就藥物規管及進出口管制事宜逐步商定一套共同標準,長遠來說建立兩岸四地中藥共同市場,對彼此的出口中藥實施稅務優惠,促進中藥貿易,以求地盡其利,貨暢其流。
8.3 建立國際中藥資料庫
當今是全球化的時代,發展中藥產業亦要跟上全球化的步伐,政府應該建立國際中藥資料庫,包括各地中藥品種培植、中藥研發、產業發展策略、市場銷售情況等資訊,一方面方便政府掌握各地中藥資訊,制訂切合時宜的政策配套,另一方面讓本地中藥業界了解環球市場情況,適時調整業務策略。
8.4 加強協助中藥展銷
參與展覽是中藥商進行市場推廣的主要途徑,目前中藥商如果要在本港展覽產品,必須向政府註冊,證明產品安全有效,但是過程繁複,行政成本高昂,影響展銷意欲。確保產品安全有效是絕對需要的,然而在這個大原則下,政府應該研究如何簡化申請展覽過程中的行政手續,減輕參展商負擔,並且向有意參展的藥商提供諮詢服務,協助他們理順申請途中的種種問題。
9 優化知識產權配套
9.1 加快建立「原授專利」制度
香港目前主要是採取「再註冊制度」,透過承認中國內地、英國及歐洲專利機構的專利申請結果來為本港提出的專利註冊,但為了增加專利制度的自主性以及方便本地專利申請人,政府正建立「原授專利」制度,讓申請人直接向本港知識產權署提出申請,無須再先於上述三個專利機構申請。中藥研發的新成果需要申請專利,「原授專利」制度可以方便本地申請人,讓他們節省成本,間接幫助了中藥產業的發展,所以,政府應該加快建立「原授專利」制度,並且爭取擴大專利互認地區,方便專利擁有人,進而鼓勵創新發明。
9.2 加強保護知識產權
如上所述,中藥研發成果涉及專利,政府必須完善地保護知識產權,才能保障創新發明者的血汗成果,從而繼續鼓勵創新發明。然而,中藥與西藥不同,部分孰諳中藥藥理的人,或者可以自行調配藥材,製成新藥或者仿製舊藥,如此專利便較難界定,專利保護亦更為困難。因此,政府應該針對中藥特點,研究如何明確界定中藥專利,進而妥善保障中藥專利,確保業界權益不受侵害,並且鼓勵中藥繼續創新。
六. 總結
隨著全球人口老化,醫藥需求上升,中藥是個大有可為的產業。香港本身鄰近大中華市場,加上具有制度及基建等方面的優勢,對發展中藥產業甚為有利。無論如何,發展中藥產業已經是政府及業界多年來的共識,只要香港善用既有優勢,克服眼前障礙,把握內地市場機遇,必定可以逐步發展成遠近馳名的中藥中心,將中華國粹發揚光大。
香港中藥產業發展建議書全文
新聞查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 (7770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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