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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發表最新《粵港合作建議書》

2015.02.09


民建聯政策委員會就如何進一步深化粵港兩地合作,制訂了一份包含兩地經濟、民生、環境合作以及支援內地港人生活四大篇章的建議書,當中內容分別環繞經濟發展、人才培訓、社會福利、醫療衞生、環境保護、交通保安以及漁農業發展等範疇,並提出合共37項建議,期望可協助香港與廣東省實現進一步合作的關係。


國家在「十二五」規劃中首次將港澳單獨成章,明確提出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並深化內地與香港的經濟合作。目前國家已展開「十三五」規劃的編制工作,加上隨着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已於年底簽訂,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亦即將成立下,未來粵港兩地合作將大有可為,因此,民建聯認為,承接這三大機遇,香港應利用本身優勢,在進一步加強粵港合作上,積極提出我們的建議,以協助內地加快進行資本與服務貿易市場開放的同時,亦有利香港的長遠經濟與社會發展。


建議書中的重點建議如下:


1.在廣東自貿區建立國家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

中央文化部、人民銀行及財政部去年3月聯合出台《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提出探索創建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建議粵港兩地合作建立國家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容許港資金融機構進入廣東自貿區,提供文化產業、知識產權的相關金融服務;另外,建立和完善文化企業、文化項目融資的信用評級制度,引導各類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及文化領域專業機構及組織落戶廣東。


2.推行「深港通」互聯互通機制

在「滬港通」基礎上,粵港兩地政府應積極研究落實「深港通」,交易範圍可包括深交所的深證100指數成份股,為實現深圳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互聯互通而努力,建立兩地金融產品同步上市的機制,有利於廣東境外人民幣循環回流,亦完善香港建立與內地證券市場互聯互通的網絡。


3.結合香港融資及管理能力 帶動省內基建發展

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國家發改委在去年5月,公布了首批80個基建示範項目名單,廣東省亦有最少5項在名單中,包括深圳地鐵6號線、廣佛城際軌道交通環線廣州南站至白雲機場段、深圳港鹽田港區集裝箱碼頭擴建工程。香港金融市場在基建投融資方面具有相當實力經驗,同時亦有優良的基建項目專業管理能力,因此,兩地應積極在相關項目進行研究商討,以推動香港參與協助,以推展省內新一輪基建發展的工作。


4.合作辦學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秉承香港中大的辦學理念和學術文化,於去年九月在深圳開課;學院採用香港中大的管理方法和學術評估體系,教學模式和學生管理方法與香港中大一致。在有關管理模式落實一段時間後,建議把相關的成功辦學經驗推廣,鼓勵香港高校積極探討與廣東省高校合作辦學。


5.設立粵港澳青少年交流培訓學院

建議粵港兩地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商討,在珠三角地區設立粵港澳青少年交流培訓學院,學院內設有教學會議室、活動室以及住宿膳食服務,專門提供較系統的國情教育和培訓,提供短期和初、高級培訓課程,以接待港澳青少年進行國情教育、企業機構參觀以至兩地學生交流活動。學院選址可設於珠三角地區,鄰近港澳,方便學生往返,積極參與。


6.擴展「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申領人居住地至粵

香港的「長者生活津貼計劃」與現時領取高齡津貼(生果金)一樣,設有每年不得離港超過56天限制,不少有意在內地定居的長者只能定期返港居住,以便符合上述規定,建議兩地政府參照現行「廣東計劃」做法,將「長者生活津貼計劃」擴展至內地定居長者,即領款人無須每年返港,只要在每一個付款年度內居住在廣東滿60天,便可領取津貼。


7.推出全廣東省通用八達通

粵港兩地政府應盡快解決目前跨境人民幣匯款等法規及服務問題,共同研發一張通用智能八達通,適用範圍包括整個廣東省,讓經常往來廣東省各地的居民憑這八達通,於省內進行跨境乘車和日常消費。此舉可促進內地與香港居民生活更緊密融合。


8.加強保護東江水資源及共同合作開發新水資源

因應2012年《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建議兩地當局在經協商後修訂《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內涉及水資源的條文,加入保護東江流域水資源、節約用水,以及共同合作開發水資源等原則性提述,藉以確立兩地在保護水資源的新方向。同時,建議兩地共同研究制訂節約用水的目標及方案,如訂立削減人均用水量的目標及「再造水」的使用率等,以推進東江水水資源運用的可持續發展。


長遠而言,兩地政府應積極增加新水源,以減低對東江水的依賴。由於兩地當局均開展海水化淡技術的研究及應用,在「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原則下,建議雙方探討如何在海水化淡項目上建立合作平台。


 

新聞查詢:民建聯政策委員會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國謙 (7770 0988)、民建聯政策委員會委員、政制及保安事務副發言人黎智成 (9631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