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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與會計界評論稅務檢討

2005.05.09


《稅務條例》在1976年全面檢討至今三十年,在這段期間,香港周邊環境的政經已經面目全非的改變,香港的稅制應按經濟環境的改變作出相應的修改。民建聯與會計業界曾就香港稅制檢討問題交換意見,均同意《稅務條例》需要檢討,但不是進行大改的適當時候。


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陳維端表示,香港能夠成功吸引外國投資者及跨國公司在港設業務運作基地,低稅率及簡單的稅務制度是其中一個極重要的因素。翻天覆地的大改現時行之有效的稅例,令稅制潛在不明朗因素,可能會影響香港稅制的穩定性,來港投資的企業亦可能因此大減或撤走,直接影響香港整體經濟及未來經濟增長能力。


陳維端同意香港稅制有改善的地方,並提出以下建議:


1. 清楚界定「利潤來源」的定義;

2. 簡化界定「離岸收益」的定義;

3. 釐清現時對在內地進行「來料加工」及「進料加工」企業的稅務安排;

4. 考慮允許「集團稅務盈虧匯算」安排。


此外,民建聯認為,政府應該研究為特定行業提供稅務優惠,以及檢討「避免雙重徵稅安排」,以提高香港營商環境的吸引力。檢討各種稅項方面,稅務局現時採取「不時檢討」的做法運作良好,民建聯會繼續留意未來的表現。


 

新聞查詢:民建聯財經事務發言人陳鑑林 (7770 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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