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0
近日內地海關部門對於入境者所攜帶的自用物品進行過境徵稅,民建聯收到不少市民的意見反映,對徵稅做法充滿疑問。
民建聯譚耀宗主席就此致函中國海關總署盛光祖署長,反映市民意見及現況。另外有報道指,國家商務部近日向海關總署,查詢有關iPad等計算機產品的徵稅措施會否與世貿的相關協定存有不協調情況,民建聯認同海關總署有必要就此作出公開說明,包括徵稅的理據,以及稅率是否有下調的空間。請願信內容如下:
中國海關總署
盛光祖署長:
有關攜帶個人自用物品進境的各項措施
您好。最近個別海關部門對於入境旅客(包括居民及非居民),所攜帶的自用物品包括iPad等產品,進行過境徵稅的做法,引來不少評論。盡管海關部門已引述第54號公告的規定,即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物品,總值在五千元人民幣以內的,以及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境內的個人自用物品,總值在二千元人民幣以內的,才獲免稅安排,以期消除疑慮。然而,不少進境人士仍然對自用物品為何需要繳稅等事項,充滿疑問。民建聯認為,上述有關個人自用物品徵稅的做法,實在有適度寬鬆的必要。
隨著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居民的生活水平及消費能力已大幅提升,尤其是國民的外遊消費金額,保持高速的增長,故此,對於購買總值五千元人民幣以上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必須徵稅的現有規定,勢將影響國民的外遊購物意欲,打擊我國的出境旅遊產業。此外,對於非居民遊客須就二千元以上的自用品徵稅,亦同樣有放寬的必要,特別是現時不少必要的自用物品的價值,早已超過二千元,若因而需要繳稅,實屬不合理。就此,我們建議當局在考慮國民及非居民遊客的實際情況下,適當地調高攜帶自用物品的金額限制。
另一方面,就著有報道指,國家商務部近日向海關總署發送了一份諮詢函,查詢有關iPad等計算機產品的徵稅措施,以及有關措施會否與世貿的相關協定,存有不協調情況,民建聯認同海關總署有必要就此作出公開說明,包括徵稅的理據,以及稅率是否有下調的空間。順頌
鈞安
譚耀宗
民建聯主席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