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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民主不是免責條款

2014.11.21


年輕人有理想,有抱負,以為投身「佔中」,敢於犧牲抗命,就能成功爭取心中的「真普選」。


年輕人是社會未來的主人翁,加上他們的熱誠,成年人縱使知道「佔中」不能成功爭取更多「民主」,還是體諒年輕人種種離經背道的行為,不但不會重責,甚至嘉許表揚他們的勇氣。我們從多年各大院校畢業典禮上,不斷有學生以表達政治立場為名,侮辱嘉賓典禮為實被合理化的情況已可見一斑。


猶記得第一次有侮辱嘉賓的畢業禮是2011年演藝學院。學校沒有阻止,校方沒有批評。當日媒體大肆報道,及後評論不但沒有加以指摘,部分更嘉許學生敢於向當權者說不的勇氣。


事情發展至今,幾乎每個畢業典禮都有同學以表達政治立場為名,做出各種不禮貌,甚至三躹躬的動作,校方依舊沒有阻止及批評,部分校長更說可以接受。直至今年浸大陳新滋校長站出來,明知「獻身甘作萬矢的」,仍要堅持大學的莊嚴,「請學生自重」。


陳校長的話,相信是好多一直看不過眼的人的心聲。


同學有不同的政治立場,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去表達,前提是不應該影響他人,「爭取真普選」並非免責條款,讓你們隨意去霸路阻街侮辱別人,變得不負責仕地想做就去做。


民主,不僅是一個選舉制度,民主是一種態度,是要尊重及包容不同意見人士。當「爭取真普選」變成任意妄為的「擋箭牌」,其實正是徹頭徹尾偽民主、反民主的行為。


 

刊於都市日報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 李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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