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0
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照全國人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在國家的層面完成了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工作,這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具有不容挑戰的權威性,並貫徹「愛國者治港」的核心要求,保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促進香港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行穩致遠。這是順應廣泛民意,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做法。
我們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完整體現全國人大決定的原則和精神,堵塞過去選舉制度漏洞,消除制度被反中亂港勢力和本土激進勢力利用,肆意進行反中亂港活動,癱瘓立法會運作,阻撓特區政府施政,以及妄圖爭奪特區管治權的隱患和風險,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確保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和有效管治,確保「一國兩制」沿著正確方向前進,促進附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資格審查委員會的設立和職權制訂了具體規定,為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建立了重要機制,確保參與選舉人士符合愛國者標準。
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對選舉委員會重構及賦權,包括新增第五界別,納入更多界別分組,此舉有利強化國家意識,促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增加均衡參與的成分,令選舉委員會的代表性提高。
選舉委員會的新增職能包括提名及選出立法會議員,讓香港的選舉制度有更廣泛的代表性、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和體現社會整體利益,強化行政主導的治理體系,是與時俱進的安排。立法會議員由三種選舉方式產生,是回應主流民意,確保立法會更能代表香港整體利益。
按照全國人大作出的決定,下一階段特區政府當進行修改本地法律的工作,立法會亦已經成立相應的小組委員會負責跟進全國人大決定和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工作,並在特區政府提交本地法律修改建議時,跟進審議的工作。我們明白在未來一年,香港有三場重要的選舉要舉辦,相關的立法及籌備組織工作在時間上非常緊迫,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必會積極配合,並提出建設性建議,令各項選舉能夠如期順利完成。
立法會議員議員
廖長江 姚思榮 馬逢國 陳健波 陳振英 謝偉銓
李慧琼 陳克勤 張國鈞 黃定光 劉國勳 蔣麗芸
梁志祥 陳恒鑌 葛珮帆 何俊賢 周浩鼎 柯創盛
鄭泳舜 石禮謙 盧偉國 林健鋒 張華峰 梁美芬
劉業強 吳永嘉 黃國健 麥美娟 郭偉強 陸頌雄
張宇人 鍾國斌 易志明 邵家輝 葉劉淑儀 容海恩
田北辰 謝偉俊 潘兆平 何君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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