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繼七月通緝8名潛逃海外並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外,再通緝5人,包括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蔡明達,他們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葛珮帆認為他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特區政府必定會全力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追究到底,在逃人不要妄想潛逃離港以逃避刑責,他們終須受到法律制裁。
葛珮帆指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發出通緝令,是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此等嚴重罪行的應有之舉。《香港國安法》的效力範圍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的通行做法,通緝令實屬必要和合法,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警務處會就每名被通緝人士懸紅港幣一百萬元賞格,要求市民大眾協助緝拿逃犯歸案,是警務處和其他執法部門常見的做法,亦符合國際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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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9031 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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