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5
近日台灣問題油品流港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食物環境衞生署引用《食物安全條例》,禁止今年三月一日後由「台灣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豬油及相關豬油製成食物進口本港或在港供應,並要求進口商、分銷商及零售商執行規定的回收、封存與銷毀程序,當中涉及逾300 間商號。
有鑑於問題油品對本港食品安全的嚴重威脅,民建聯要求食安中心︰
‧ 密切監察問題油品的回收、封存與銷毀情況,防止問題油品繼續在市面上銷售;
‧ 加強與進口商、分銷商及零售商進行溝通協調,每日更新受影響商號名單,提升訊息發放的即時性與透明度;
‧ 研究透過修例方式,規定商戶在食物安全事故發生後指定時間內提交資料,並加強拖延提交資料的罰則;
研究透過發牌方式規管廢食油回收,以規範廢食油回收和循環再造行業,防止廢食油回流到食物鏈。
傳媒聯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 (2682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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