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3
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從而在現時的框架下,完善以個案形式合作的機制及涵蓋面,並令香港當局有法律依據。就香港少女在台灣遭殺害的個案,移交嫌疑犯予台灣當局原是一件好事,亦得到港台兩地人民的認同。然而,反對派卻反對修訂做法,不單破滅受害人家屬希望沉冤得雪,討回公道的願望,更作出政治抹黑,指民建聯與保安局「打龍通」,是「政治串謀」,我們對此作出強烈的譴責。
民建聯重申,我們支持當局的修例建議是基於以下理由:
我們一直跟進及協助上述案件的受害人家屬,明白他們在這一年來所受的痛苦,為對受害人及其家屬表達應有的尊重及體恤,讓他們釋懷,令司法公義得到彰顯,而支持盡快制訂移交逃犯的安排;
必須立即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令香港不會因未有與某些地區簽訂協議,成為逃犯天堂;
修訂建議讓我們信納已符合本港現有的司法程序及標準,而嫌疑犯的基本人權有足夠保障,包括經法院批准後,才能移交逃犯予相關地區。
新聞查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 (7770 0820)、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 (3703 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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