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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立法推行「父母責任模式」

2016.01.16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就特區政府採納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透過立法推行「父母責任模式」,並就《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建議擬議法例,今天舉行交流會,並由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鄭健作講解,現場共有三十多位分別來自不同非牟利機構、學校、宗教、單親及婦女團體代表出席。


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我來自單親家庭,曾經好傷好痛,明白到離婚對父母及孩子都是終身的遺憾,影響深遠,並非說放低就可以放低。政府及社會應該推動甚麼政策才可以支援到這些家庭呢?」


委員會一直對應否以立法形式推行「父母責任模式」表示關注,過去亦曾與相關機構進行調查及發表意見。今天很高興能聽到很多單親媽媽及前線社工的意見,我們將綜合是次交流會上的意見和討論,再作研究和整理,然後擬於三月底公眾諮詢期前約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反映和表達意見。


 

新聞聯絡: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 葛珮帆 (9031 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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