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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策愁錢更憂地

2014.12.24


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長策》)終於在上周出了台。由於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早於2013年已就《長策》開展諮詢,許多建議早已廣為討論,故正式公布的《長策》可謂既不「新鮮」,亦無「驚喜」。 財務辦法比問題多。


事實上,《長策》除了略為提升十年建屋目標至48萬個單位外,其餘內容與諮詢文件大致相同,加上財政司司長在《長策》公布後,宣布成立「房屋儲備金」,《長策》的焦點便落在房委會的「財力」上。誠然,十年興建29萬個公營單位,資金龐大,對房委會來說實是一項挑戰,但筆者卻不太擔心。


首先,自2003年停建居屋以來,房委會依靠自身的資源,十年間(2004/05至2013/14年度)合共興建了14.9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因此,未來十年多建5萬個出租單位,按每個單位100萬推算,額外的成本應是500億左右。其次,與過去十年「零居屋」不同,未來十年有9萬個居屋單位可供出售,以每個居屋單位成本130萬,售價230萬推算,一個居屋單位的收益可建一個公屋單位,就算扣除銷售及行政成本,出售9萬個居屋的收益,要補貼5萬個公屋單位應該不難。最後,就算出售居屋也不敷應用,還有「房屋儲備金」,甚至可研究出售公屋等,總之在財務上「辦法總比問題多」。


土地有錢買不到


相對於「錢」,筆者較擔心「人」。十年建29萬個公營單位,即每年建2.9萬個單位,但過去十年,公營房屋每年的最高建屋量只是2.5萬個單位,往後十年要「屢創新高」,難度極高,特別是最後五年,每年建屋量起碼是3.3萬個以上。龐大建屋量對人力的需求,恐怕比錢更殷切。若不及早規劃及籌備,只怕有錢也找不到人。


不過,相比「錢」及「人」,筆者最急的還是「地」。十年建屋,若真的缺人,我們還可以考慮輸入勞工。可惜,土地不但「有錢買唔到」,而且不可以「輸入」,更要費時開拓,沒有三、五年絕不能成為「熟地」。啟德新區由規劃至首批公屋入伙,就用了超過15年。十年建屋,起碼須預留5年用於地基及上蓋工程,換言之,29萬個單位的土地必須在5年內全數準備就緒,否則《長策》目標很大機會落空。現時,當局已規劃或規劃中的用地僅可興建25萬個單位,餘下4萬個單位的土地尚未規劃,若我們不能在未來一、兩年間開始規劃,5年內幾乎肯定不能成為「熟地」。而現時土地爭議此起彼落,反對派又不惜在街頭、議會、城規會及法院橫加阻撓,要在5年內完成「搵地」的任務,是近乎「不可能的任務」,這豈能不憂?


 

刊於香港商報

立法會議員 梁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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