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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可推體育券制度

2017.10.10


政府今年初在《施政報告》中,臚列未來5年運動場所或地區運動設施的擴建計劃,體育政策不單只有盛事化、精英化,還有普及化,再進階就是產業化。就普及化方面,筆者早前向特區政府體育專員楊德強提出,當局宜參考境外一些地區做法,研究試行體育消費券,推動市民多做運動。


在澳洲一些省份,如北領地政府為防止兒童過於肥胖,每年向學前、中小學生派發兩次體育券,每張100澳元(約1200港元),學生可到政府管理康體文娛場館、認可體育會或指定的私人機構入會、使用康體設施、租用場地或參加游泳班等課程。新加坡政府則是透過activeSG機制,讓已登記的市民透過全民健身步或戶口的概念,可預訂政府及指定機構體育場館、班組。


民建聯今年8月公布的調查顯示,香港人運動量普遍不足,有三成市民完全沒有運動習慣,只有兩成人達致每周基本運動時間3小時或以上;有五成半市民認為政府的體育運動設施不足;從來沒有或很少預訂政府場地的,共有四成多;另有三成半市民曾經預訂政府體育設施失敗。不少市民愛好運動,不過,周邊場地設施不足,政府如何推動體育普及化,即市民容易得到服務及收費在可負擔水平內,需要有一個創新的規劃。


我們期待啟德體育園早日落成,但遍布各地區的政府場館和設施,興建或改建同樣重要。與此同時,政府有必要檢討「康體通」預訂系統,並擴大康文署轄下提供的康體設施服務,包括課程。在體育券方面,除了在政府場館設施可使用外,也應可在指定的體育會等民間機構用得上,下一步就是借用私人市場的力量,像醫療券般,增加服務提供者的數量,令香港的體育普及化向前邁進。


 

刊於 信報 鄭泳舜 民建聯副秘書長 深水埗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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