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8
按年續牌的時候又到了。會友們見到繳費通知單上的費率又加了,難免有不平之鳴。筆者倒無甚怨言,因為公會體諒已到不同年齡段的會員,自動給已達此線者減了費!
要續牌,還需填報個人在相關時期內,是否已符合CPD的進修要求。
筆者理解的公會規定是:連續三年內,參加有關活動不少於120小時,其中可供查證者不少於60小時。每年最少參加活動的時間不少於20小時,不論可查證與否。查證包括提供出席證、考試結果,甚至僱主證明曾參加內部講座亦可。要參加何種活動才算符要求,會計師可自行決定。
CPD已成國際上所有專業學會的普世要求。若問還有那個學會是無此要求的,恐怕要上月球才找得到。
前年,在無可逃避的「不以人們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約束下,迎來了公會Practice Review要員之親臨指導。來者是個精明強幹的小伙子。他問及個人的CPD可曾符合規定時,十分認真地取走了整摞有關的文件,說要遂一察看。
幸好筆者確實有參加,也完整地儲放了有關證明。故可對付過去。
其實說起CPD,筆者覺得有不少可議之處。
照筆者所知,今天在港提供CPD活動的組織不少。除公會外,各不同的專業組織如華人會計師公會、CGA、ACCA以及會計資源中心甚至屬於政治組織的民建聯也有。收費也各別不同,如會計資源中心和民建聯的收費較廉甚至免費。公會雖然最具權威,但因收費較高,活動也密,令人不易應付,所以幫襯公會以外組織者也越來越多。
從Quality來看,非公會團體組織的活動也不一定是水準必然不如人。如民建聯於十一月底請來某四大所的一位合伙人主講的講座便甚有水平。他們此前也曾多次請得稅務局高層如副局長等主講稅務話題,亦甚受歡迎。
反觀公會本身的活動就不一定令人滿意。十月底參加過一個有關Fair Value Measurement的,便教人很失望。講者一男一女都是公會的專業僱員。他/她們都是全程按着Power points依書直說,由頭到尾用流利的英語朗讀了一遍。閉上眼睛聽着也很悅耳。完了,到問答環節,聽者哄然離去,一條Question也無人問。十分罕見!
再看上稱民建聯的講座,講者經驗豐富,在各個環節上都能離稿舉例來說明。一比起來高下立判。當然,此君是四大的合伙人噃,以此相比不盡合理。但若前者兩位能多做點功課,會否令其成品更deliverable?
講者以不犯錯誤但求無愧之態姑妄言之,聽者自然只好姑妄聽之。難怪不少人在工餘出席時,拖着疲憊之軀,復不存「有筍嘢執」之望,均感不如爭取時間閉目養養神更屬合理回報。也可視如交換名片之social場合。等而下之藉此買CPD﹝鐘﹞交差者便更不堪了。
要做好持續進修,也不一定就要靠參加講座。所謂「行住坐卧,常在定中」。要進修,分分鐘都可以。例如看書報、看雜誌等均可。雜誌包括各公會的定期刊物和專業學報等。遺憾的是這些事情較難查證。可能淪為未達標者的藉口。例如筆者一群近齡好友,都常說我們的政經知識,均是長期閱讀《信報》林行止及張五常等的專欄而學得的。相信讀者們亦同意此說。但若要以文字憑證證之,倒也不容易。
公會的月刊曾於2010年3月為筆者做了個專訪,刊於Success Ingredient欄中。訪問者於文中描述筆者是個well-known columnist。即是說,筆者除可交出供查驗的出席證外,還應閱讀了不少東西才可寫出文章也。故也可說,CPD是大大超額的。然而,怎樣才可令查證者相信呢?列出已買或已閱的書目并無幫助。算了吧,小事情不值得傷腦筋。
筆者認為,同行們擔任公會的Authorized Employer 及/或Authorized Supervisor的活動應算入CPD範圍內。表面看來這不屬會員的持續進修,但與出錢買鐘或利用上課尋夢者來比,同行在訓導活動中費心費力,教導時必然要按專業準則和知識為僱員作提點,其applicability應更到位,與CPD更靠譜。
問真一句,對中小所的僱主和僱員來說,僱主寧願給錢僱員去上課還是由他/她親自教導?僱員又寧願出外上課還是親聆僱主的指導?兩相比較,那樣的機會成本較高?那樣的直接得益更大呢?公會應鼓勵何者,不是很清楚了嗎?
刊於信報
香港執業會計師 馮培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