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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政府慎重審批九巴申請加價

2007.09.11


九月十一日劉江華副主席聯同各區支部代表,到中環政府總部約見運輸及房屋局鄭汝樺局長,呼籲政府慎重審批九巴申請加價,以下是聯盟向局長遞交的請願信內容:


九巴公司日前向運輸署申請加價,平均每程加0.51元,加幅達9%,並擬於今年12月1日起實施。民建聯強烈反對九巴申請大幅加價,理據如下:


九巴公司並沒有加價壓力


九巴聲稱營運成本大增,經營環境困難,但從過去十年可見,九巴每年均有數以億元的盈利,而最近兩年也分別錄得3.98億元(2005年)及2.41億元(2006年)的盈利收入。


九巴誤導公眾


九巴高級執行董事長陳祖澤在較早時表示:「......若要取得固定資產淨值回報9.7%,就必須加價9% ......」我們認為,於2005年年底通過的可加可減機制,並沒有指明巴士公司可以保證有9.7%的回報率,該有關數字僅為巴士公司與乘客平均分享回報的起動點,並非所指的回報率。


九巴不尊重可加可減機制


政府於2006年1月加入可加可減方程式的目的,是為提高巴士票價調整的客觀程度,「為政府提供一個更客觀及適時的起點用以考慮巴士票價的調整。政府會以方程式運算結果作為基本參考,考慮當時巴士票價調整幅度是否有據有因。」而根據方程式計算,加幅大約為2%,但九巴今次提出的加幅,竟然多出方程式計算的結果三倍有多,九巴此舉大大偏離了制定方程式的目的;亦使人覺得九巴公司對新機制毫不尊重。同時,市民亦會擔心此舉成為先例,其他巴士公司在提出加價幅度時,可完全不按方程式行事,使方程式形同虛設。


沒有考慮市民的負擔能力


根據2006年1月重新修訂的檢討調整巴士票價之考慮因素,在評估巴士票價調整申請時,巴士公司應考慮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而近年雖然香港經濟漸次復甦,但並非所有市民受惠,尤其是低下階層,他們一方面要面對百物騰貴,另一方面薪酬卻未有明顯改善,以致生活仍然面對不少壓力。而九巴公司是次擬大幅加價,遠遠超過現時的通脹,反映該公司沒有充分考慮市民的負擔能力,忽視應有的社會責任。


因此,民建聯強烈要求:


• 政府應否決九巴是次提出的大幅加價申請;

• 與巴士公司商討如何有效地減低營運成本,並將有關加價壓力盡可能不會轉嫁至普羅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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