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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人大政協會議關注議題

2009.03.01

民建聯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將於今年三月上旬出席全國人大及全國政協會議(簡稱「兩會」)。我們將就多項社會、民生問題提出建議和議案,希望中央政府關注有關事務並採納我們提出的建議。

民建聯在「兩會」期間將提出的建議和議案如下:

1. 實施「人車自由行」,允許內地人駕車赴港澳旅遊

港珠澳大橋、深港東部通道即將落實興建,為促進粵港澳之間的人員流動,提高跨境基建的使用效率,我們建議,國家放寬對香港、澳門車輛進入內地,以及內地車輛進入港澳地區的限制,實施「人車自由行」。

2. 容許港人參與買賣內地A股

香港與内地經濟正穩步走向融合,我們建議先行有限度開放內地市場,讓香港市民能夠直接在內地金融市場進行買賣。例如以「合格境内機構投資者計劃」的類似模式,讓港人直接參與買賣內地A股,而為實現開放證券市場先行先試的目標,計劃可先容許香港居民買賣深圳以至上海的金融證券產品。

3. 放寬香港法律服務業在內地發展業務的限制

《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和近期發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雖然已分別為本港服務業進入內地市場,進一步打開方便之門,但是,本港的法律服務行業進入內地市場,仍然存在困難。我們建議,放寬香港律師事務所聘用內地執業律師,放寬兩地律師事務所的聯營條件,研究兩地律師事務所的不同經營模式。

4. 放寬香港高等院校在內地辦學的限制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近期宣布,粵港澳地區應該以全新的方式加強教育的合作,但現時香港教學機構到內地辦學仍然有許多限制,我們建議,中央政府放寬香港教育機構到珠三角地區辦學的限制,允許香港教學機構在內地獨立辦學、自訂課程、自行招生,並承認相關的教學機構發放的學歷證書。

5. 要求香港與內地法院互認跨境離婚判決

香港與內地司法制度不同,香港與內地法院對離婚個案的判決未有法律互認,因此出現了子女撫養權、贍養費、財產分配等判決上執行的困難,未能保障跨境離婚人士應有的權利。我們建議,內地及香港司法部門可協商承認跨境離婚判決執行安排。

6. 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 加強打擊假人民幣

近期在內地十多個省市及港澳台和東南亞地區重現假人民幣問題,目前正處於全球「金融海嘯」的金融不穩定期,假人民幣有可能影響社會和金融穩定。目前國家正積極地推動人民幣成為國際貿易的結算貨幣,假人民幣流入港澳台和東南亞的國際市場,會影響人民幣的國際聲譽。我們建議,中央政府採取措施,聯合多個中央政府職能部門,提升打擊假人民幣的力度,並加強社會宣傳,杜絕假人民幣的流通。

7. 立更適合社會要求的食品安全檢測系統

近年,食品安全成為影響國家公眾安全最嚴重的問題之一。去年發生的三聚氰胺問題奶製品事件,影響很大,揭示出許多問題。我們建議,中央政府應檢視現行食品安全監測系統中的不足之處,建立高級別的食品安全統籌管理部門,統領食品安全監管,建立食品安全社會公報制度,即時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逐步建立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8. 國家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近年內地發生連串食品安全問題,如雞蛋中加蘇丹紅、養魚用孔雀石綠、三鹿牌奶粉三聚氰胺等事件,反映出參與市場的消費者與經營者地位不平衡,消費者始終處於弱勢,強化國家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當務之急。我們建議,改變以往只是改善民間部門協調解決問題和克服市場的缺陷,轉變為促進和引導市場機制的形成和改進。其次,國家還須發揮司法保護功能,作為保障消費者的最後手段。

9. 中央統籌的法院經費保障制度

目前內地對法院經費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政策,在實際執行中出現不少問題:例如法官待遇偏低,審判工作受制於地方政府影響,並且容易滋生司法腐敗。我們建議,將全國法院經費由「分級管理、分級負擔」改為「中央統一管理、中央統籌承擔」,最大程度減少地方行政機關利用財政撥款影響法院運作的機會,並最大程度保證不同地區法院經費的充裕和穩定,縮小地區差異。

10. 《動物保護法》立法,禁止虐待動物

內地法律對動物的保護只限於野生動物,對於實驗動物、寵物、表演動物、展覽動物、競技動物等都暫未有相關法律保護。但現實生活中虐待動物的現象卻普遍存在,而且越來越引起民眾的注意。近期還發現抽取熊膽、集體販賣活貓等非人道的虐待動物事件。我們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起草及審議《保護動物法》,立法保護動物。同時,禁止食用一切野生動物,禁止以虐待動物的行為作為表演和娛樂項目。

11. 關注居於香港特區的老戰士和烈屬生活狀況

原東江縱隊港九大隊和粵贛湘邊縱隊等縱隊成員,部份定居香港。如今這群已年老的遊擊隊員及其配偶,在香港的生活日見困難。雖然國家有為老戰士及烈屬提供優撫政策,居港的老戰士卻未能受惠。我們建議中央政府肯定這群老戰士的貢獻,關注他們在港生活的狀況。建議國家民政部查訪這批老戰士,並按照現行國家對老戰士及烈屬的擾撫安排,為居港的人員提供等同的定期定量補助。

12. 切實維護港商在內地投資的合法權益

維護和保障港商在內地投資合法權益問題不容忽視。這些年我們接到不少港商求助個案,大多數是發生於90年代初期遺留的問題至今未解決。針對這些狀況,我們建議:1.中央要賦予信訪部門問責權和追究權。2.成立由各級地方政府領導的專責小組或者聯合辦案小組,專責處理港商在內地投資遺留的歷史問題(包括爛尾樓問題)。3.涉及司法部門玩忽職守或者故意徇私枉法造成錯案冤案的,應成立清理積案工作組糾正錯誤判決。4.中央政府和各級政府要加強督促處理。

13. 採取措施防止東江水域藍藻爆發

最近有學者發現東江水域的河源萬綠水庫、東江河源、東江惠州、惠州西湖、太原密封管道取水位、深圳水庫等都有致毒的魚腥藻(AnabaenaSp.)和微囊藻(MicrocystisSp.)。東江水不單是提供了80%香港的飲用水,也是廣東省最主要的飲用水來源之一,如何確保東江水源不受藍藻毒爆發的威脅和一旦爆發時需採取的應對措施等的監察和研究,已經刻不容緩。我們建議盡快採取措施,加強治理,防止藍藻爆發,包括:對整個東江水作定期監測;加強公眾教育;定出爆發前和爆發後的應變措施和解決方案;以及立即進行可以採取的任何防治措施。

14. 關注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持續改善計劃

珠三角地區空氣污染質素問題是兩地人民共同關心的議題,雖然兩地政府有信心在2010年達到已訂下的減排目標,但對於2010年以後的減排計劃,兩地政府現時仍未有具體方案,甚至香港特區環保局局長也曾表示,由於粵港發展步伐不一,2010年以後不應硬性規定再採用一套共同的減排目標。令人關心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改善計劃的可持續性。因此,我們建議粵港兩地按照2003年的共同減排目標的經驗,著手研究2015年、2020年和2030年的中、長期減排共同目標。

15. 關於應謹慎對待轉基因水稻國外專利權問題

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從現在起到2020年,我國將投入200億元作為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的資金支持,但團體指出對轉基因專利技術的保障不足,國內研究轉基因作物所使用的基因、方法及技術牽扯到可能多達59項的國外專利,當中水稻所涉及的國外專利至少有28項。由於水稻是我國的主要糧食作物,一旦轉基因水稻被大規模商業化種植,國外專利可能對我國農業生產產生巨大的經濟與社會影響。因此,我們建議慎重批准轉基因水稻的商業化生產;全面分析轉基因水稻國外專利控制對我國農業生產帶來經濟及社會影響;完善農業轉基因知識產權監管制度等。

16. 關於政府應採購綠色紙張

從2003年開始,中國就成為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紙張消費國。隨著紙張需求的增加,中國造紙業也隨之快速發展。從2000年開始,紙和紙板的生產量大約以平均每年14%的速度遞增. 2007年中國的紙張生產已是世界第二位,僅次於美國。因此,我們認為現時有很大的機遇發展綠色紙張,並為真正實現政府採購對環保產業的拉動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應針對政府採購涉及的紙張和紙製品提出明確的環境要求。特別地,應對紙張和紙製品所含再生成分的比例,以及生產企業是否達到造紙工業清潔生產標準做出硬性規定。

17. 加強對治理污染工作的規範和監督

溫總理提出要投放GDP的2%在環保工作上,尤其是環境治理和發展新能源,但對於環境治理的規管只停留在設定一個要求和標準,對於整個運作過程和所應用的原材料,以至選址和員工安全等,都沒有清晰的規範和監督,使到居民受到滋擾,環境受到破壞,二次污染頻頻發生,例如對含有毒材料包括電子產品等的回收場,沒有員工安全守則,沒有廠房

設置要求,沒有選址要求,使員工和周圍居民的健康大受影響;污水處理廠排水口不當,污染周圍水源等。為正視和改善有關問題,我們建議國家加強對治理污染工作的規範和監管。我們的建議包括規定與民居和生態敏感區的最低距離、與飲用水源及農作物的最低距離、各種設施的最低技術要求、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棄物處理的最低要求等。


 

新聞查詢: 譚耀宗 7770 0708、 葉國謙 7770 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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