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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就《你我齊參與 健康伴我行》-未來醫護制度藍圖回應

2001.03.30


(一) 序言

衛生福利局發表醫護制度改革,涉及三個部份,分別是(一)服務架構改革、(二)質素保証制度改革、(三)醫療融資改革。民建聯認為現行的醫療制度的確存有問題,包括公營醫療服務需求壓力過大,令公私營醫療服務失衡、公私營醫療相互間的協調不足,令許多醫療程序重覆而浪費、公營醫療開支增長過急,令公共財政出現問題等。綜觀整份諮詢文化,政府是有較具體的制度改革建議,比哈佛教授團所撮寫的報告書,單以融資方式改革領導整個醫療制度的變革,來得較可取。


(二) 服務架構及質素保証部份的回應


民建聯支持對諮詢文件中,第一及第二部份涉及服務架構改革及醫療質素保証方面的大方法,例如將衛生署的門診服務交於醫管局管理,衛生署變成了健康倡導者的角色、說明市民有選擇由何處配藥、要求私營門診主動列明收費,以及推動醫護人員持續進修及加強臨床風險管理等,都是民建聯以往一直倡導的。不過,就一些實施細則問題上,民建聯仍有些疑問:


1. 日後醫管局接手管理衛生署的門診服務後,將會成為家庭醫療的培訓中心。雖然建議是前瞻性,不過一直以來公營門診服務都具有高效率服務,並透過派籌制度,成功地將醫療服務需求分流至私營門診服務。不過,我們擔心日後實行家庭醫學服務,由於診症時間較長,每日可處理的病症個案肯定比現時少。結果不外乎因配額減少,令至貧苦大眾未能得到服務,或醫管局為保持服務質素而大幅增加門診服務的資源。無論是貧困市民不能接受廉價醫療,抑或是大幅增加公營門診的開支。這兩個結果相信亦不是改革後看見的,故政府有必要解釋如何在不增加額外資源的情況下,維持公營門診高效率服務。

2. 對於中醫藥的推廣,文件中只指出一個概念式方向,但沒有任何具體的方向。民建聯認為公營醫療必須附設中醫服務,首先可以設立門診服務,之後透過修例及調撥資源在公立醫院內實行住院服務,最終建立一間中醫藥醫院,正式將中醫藥的地位等同西醫藥,令市民接受醫療服務時有更多的選擇。

3. 有關衛生署成立申訴處方面,民建聯一直認為協助病人申訴服務的機構應該要完全獨立的。雖然,日後衛生署已沒有涉及治療服務的工作,但由於衛生署仍執行政府其他醫療衛生政策,故此要跟進具體個案調查工作並不適宜,而其作為中介角色的地位,始終不及一個完全獨立的委員會或辦公室為最佳。故民建聯認為應設立一個獨立任何團體的申訴機構,而非依附在政府機構內。

4. 民建聯以往提出其他有關體制及服務質素的建議:

‧建立「可攜帶個人病歷制度」,帶出「病歷跟病人走」的概念,使公私營醫療機構亙相轉介病人時,毋須重覆進行檢驗程序,以確定病者的病因;

‧除了向私營醫療購買服務外,亦可建議公營醫療系統與私營醫療系統進行聯網合作,尤其是假日門診服務,可將急症室、公營門診與私營門診服務,按區域組成「假日醫療聯網」,合力作出宣傳及加強相互之間的轉介工作,進一步減少急症室的壓力;

‧醫管局、衛生署及私營醫療機構應建立一套訊息交流機制,定期就各項醫療程序及社會上關注的醫療衛生問題交換意見,並可發展成「傳染病監察網」,加強對傳染病的監察。


(三) 醫療融資部份的回應


對於最具爭議性的醫療融資部份。文件建議設立「頤康保障戶口」,規定40以上受薪人士強制儲蓄月薪1-2%,以作65歲退休後作醫療開支。民建聯認為香港公共醫療開支的不斷膨脹,很大程度是制度和發展方向出現偏差,故改革方向應從「節流」著手,並以制度改革為出發點,而非不斷向市民「開源」。民建聯對有關的「開源」建議有所保留。


況且,政府提出的數據指,40歲以後開始的儲蓄,到65歲可運用時只有四、五萬左右,並且每次運用只能以公營醫療服務的收費標準,支付醫療支出。結果因市民可動用儲蓄款額不可能支付私人醫療服務的開支,迫使市民投向選擇公營醫療服務,使公營醫療服務壓力進一步加大,反而不能起任何分流作用,更不能減輕政府在公營醫療服務的支出。故此,整個計劃一不能起分流公私營服務需求,二不能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三是迫使市民作出更多的供款,民建聯認為計劃不但未能達原有目的,更有擾民之憂。


民建聯對醫療融資的立場:


1. 香港應繼續維持「不論貧富均可享有的公平的醫療服務」,而公營醫療開支應維持政府稅收支付,並維持服務收費以低廉為主;

2. 為配合公營醫療服務應有角色,經全民討論後為本港公營醫療服務訂立「基本服務水平」,並以此為分界,為公營醫療服務定位,以使公營醫療開支「用得其所」;

3. 政府亦應設立私人醫療保險供款免稅額,以吸引更多人購買醫療保險,轉向尋求私營醫療服務。

4. 政府亦與保險業界洽商,透過開展老人醫療保險產品,並透過各種經濟誘因,吸引有經濟能力長者購買,減少公營醫療服務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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