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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的變相減薪方案

1998.11.17


香港電訊昨(十六)日公布一個調整年終酬金制度方案,建議將年終酬金 改為與公司業績表現掛,所有月入一萬元以上的全職員工均受影響。民主建港聯盟對此方 案有所保留,認為在目前本港經濟狀況之下,員工能夠獲得應有的年終酬金的機會並不高 ,此舉無異於變相減薪。


電訊管方是以改善公司成本架構為理由,提出更改年終 酬金制度的。根據僱傭條例,除了僱主酌情付給的花紅外,凡屬合約性質的任何每年酬金 均是「年終酬金」,屬於僱員工資的一部分,受到僱傭條例的保護。香港電訊員工現時每 年可獲相當於一個月基本月薪的報酬,雖然管方稱之為「年終花紅」,但實際上已屬「年 終酬金」,僱主不能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改變發放年終酬金的制度。


民建聯認 為,雖然電訊管方提出,只要明年公司營業溢利增長率超過百分之五,員工便仍可獲得一 個月的年終酬金,如果增長率超過百分之十二,員工更可獲一個半月或以上基本薪金;但 在目前本港經濟環境之下,任何機構要在明年取得百分之五以上的增長都絕非易事。因此 ,管方提出這些指標根本沒有多大意義,員工明年獲發的酬金有很大機會會比今年少;換 句話說,管方將年終酬金與公司盈利掛,最終效果等同變相減薪。此外,削減年終酬金, 員工日後一旦被遣散,其所能獲得的補償也會因此而受到影響,損害勞工利益。


民建聯擔心,作為本港一大僱主的香港電訊,在連年享有大量盈餘的情況下,一再提出削 減員工福利的方案,會帶動社會上的減薪減福利風氣,影響本港廣大勞工的生活質素。民 建聯促請電訊管方與員作進行充分磋商,訂定合理而為勞資雙方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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